粤建科〔2024〕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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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科〔2024〕200号)20240824
摘要: 1.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我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具体包括: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汕头濠江区、佛…
摘要: 1.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我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具体包括: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汕头濠江区、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