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监管〔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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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2040419
摘要:1.现阶段,暂未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 2.对…
摘要:1.现阶段,暂未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 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