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能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为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353号)及《关于加强2024年新型储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41号),现就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已入库项目
各市能源局要对2023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和2024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未按承诺开工的项目(开工以新型储能项目升压站主体建设超出地面为标志)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梳理结果及相关项目进展印证资料上报省能源局(包括项目是否落实土地手续、接入批复等关键建设条件、建设进展、拟并网时间等)。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项目,将视为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处置。
二、上报申请入库项目
各市能源局要将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前期进展较快、企业投资意愿强、入库后能按序时进度建成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形成清单,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局调整入库
三、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市能源局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梳理、调整工作:并于3月18日前将申请入库、已出库未开工项目名单正式文件及相关项目资料(纸质版5份,U盘电子版2份)上报省能源局,其中需提供项目选址范围带坐标的原始cad/shape/kmz电子文件。
联系电话:0351-4117220
附件:1.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库申请新增入库项目表
2.未开工新犁储能项目统计表
3.新型储能建设企业承诺书
山西省能源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本文来自山西省能源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nyj.shanxi.gov.cn/xwzx/szfyw/index_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