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20250212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绿电“三进”工程,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绿电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1259号)等要求,经积极组织协调,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在报市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了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的申请。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认真研究,确定了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设区市发改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牵头负责本地区绿电直连试点推进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建立试点项目推进定期会商机制;加强绿电资源筹措,落实绿电交易协议,优化完善绿电直连供电技术规范和交易条件,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11月底前,有关设区市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告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二、有关电网企业要加强与相关市发展改革委的协同配合发挥电网统筹规划优势,有序开展绿电直连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可行性研究工作,一体化推进电网改造和绿电直连线路接入;要积极为试点企业搭建绿电直供长期交易平台,进一步做好试点项目的接网、计量及绿电溯源等服务。
三、试点企业要进一步明确绿电直连需求,按要求完成与绿电电源企业签订绿电交易协议,积极配合相关技术方案设计评估及建设改造。试点企业与绿电电源企业签订长期绿电交易购售电合同后需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备案,作为后期结算依据。鼓励试点企业通过配置储能设施等措施提升绿电电源就地消纳比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绿电进企业”工作要求,会同各地电网企业,统筹协调其他重点电池企业直连绿电需求,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及时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的申报,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继续做好企业绿电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绿色发展综合能力。

附件:江苏省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名单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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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文件

江苏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暂停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核准工作;
  • 电网企业要统筹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建设,在保障存量项目消纳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平价上网项目;
  • 对于本次地方和电网企业初审通过的光伏竞价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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