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发改委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20250205](https://www.pvmeng.com/wp-content/themes/justnews/themer/assets/images/lazy.png)
2025年,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紧扣“发展优势提升年”工作主题,聚焦重点关键,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以赴抓经济,以更实举措稳定经济增长
一是谋划与我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规划政策体系。统筹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三个重大”对上衔接,主动争取深张江海联运枢纽港总部项目纳入上级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学习一揽子增量政策,精准谋划落实措施,发挥好上级政策的最大效益。积极对上沟通、了解最新举措,抢抓中央改革政策举措密集出台重大窗口期,全力争取改革试点率先在我市落地。二是发挥重大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的支撑作用。坚持“项目为王”,聚焦大项目的战略性、创新性和带动性,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苏州重点项目、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重大项目集中服务,提高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效率,完善项目审批服务,着力抓好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在建项目投资进度、投产项目实现产值、储备项目落地转化,形成滚动循环的良性推进机制。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两重”“两新”项目策划储备力度,以基础设施“九张网”为突破口,细化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扎口的项目清单,把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与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公共服务补短板等有效结合,争取摸排出更多符合政策支持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推动市场需求潜能充分释放,为稳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注入更强动力。抓好已获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其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二)持之以恒谋发展,以更强定力厚植发展根基
一是坚持产业规划先行。围绕“4+4”重点产业链,深入实施“调高调轻调优产业结构三年行动计划”,细化产业图谱,加快谋划布局新兴产业。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破题攻坚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人口增长趋缓等问题,重点研究发展新质生产力,谋划张家港经济发展新定位。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继续锚定新能源赛道,抢抓机遇,推动“四链”深度融合,服务企业全力破解发展难题。深化未来产业(氢能)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建设,支持国富氢能、华昌能源等龙头企业提质壮大。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稳步实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场景应用牵引,因地制宜发展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三是做强现代服务业。依托冶金、化工等行业以及港口资源优势,巩固钢材、化工品、粮油、纺织原料等领域集散中心地位,打造现代物流高地。持续深化国家“两业融合”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综合集成商转型。主动顺应群众消费升级需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楼宇经济。
(三)实干担当促改革,以更宽视野增强发展优势。
一是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立足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跳出“县域思维”,聚焦产业合作、科技创新、医疗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加快推进沪苏一体化发展,参与苏锡常都市圈建设,深化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努力成为沿江城市区域发展中心。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全力打造城市经济县域经济升级版。二是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机制。出台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两高”项目清单化动态管理,鼓励清洁能源替代使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支持陆上风电、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贯彻长江大保护战略,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三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加注重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频共振,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抓好惠企纾困政策落实。优化涉企服务,丰富“跨域通办”场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统筹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
(四)主动作为护民生,以更深情怀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支撑健全人口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和新常态,研究制定完善人口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动“社会+物业+养老”融合,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织密扎实社会保障网。科学研究排定2025年度民生实事,坚持清单式管理、项目化实施,坚持建管并重,持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加强教育医疗供给。密切跟踪分析价格形势,审慎开展各类定调价工作,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价稳供工作。三是切实守牢安全底线。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发改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冬)等关键节点能源电力稳定供应,常态化做好电力、管道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统筹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更高标准落实管道保护、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641号)20210708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0210625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和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419号)20201221
-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558号)20190618
- 关于江苏省“十二五”以来未建成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报20190306
- 江苏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213号)20190228
-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做好辅助服务(调峰)市场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201
- 20181204苏发改工价发〔2018〕1200号-关于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暂停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核准工作;
- 电网企业要统筹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建设,在保障存量项目消纳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平价上网项目;
- 对于本次地方和电网企业初审通过的光伏竞价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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