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沪发改能源〔2025〕15号)20250115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沪发改能源〔2025〕15号)20250115

关于2024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

沪发改能源〔2025〕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2号)、《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上海市2024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244号),我委委托水电总院完成了2024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综合打分排序,推荐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作为我市第一批海上光伏试点。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月21日(5个工作日)。相关申报主体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向我委提出。

  联 系 人:张程  联系电话:23119484/63584462(传真)

  附件:上海第一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竞争配置结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上海第一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竞争配置结果

序号申报企业申报规模(万千瓦)申报项目利用风电场址专家评分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0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奉贤海上风电项目98.64
2申能股份有限公司49.95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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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能源文件

上海市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确认本市2020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215.3657兆瓦;
  • 各区在不发生弃光、满足消纳条件的前提下,备案总规模不受规模实施方案的限制;
  • 自2021年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本市消纳责任权重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于每年上半年下达年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上海市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原则同意上海吉祥航空等135个项目(总容量99.7MW)接入电网;
  • 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要求优先全额消纳本批次项目上网电量。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20〕48号)20200409

  • 平价光伏项目:2020年4月20日前,各区发展改革委应将申报文件(含项目信息及支撑文件)上报我委,申报项目应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
  • 竞价光伏项目:5月31日前,各区发展改革委将项目申报表、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说明书面报送我委;6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企业须在5月25日前在线提交竞价资格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不需提交竞价资格申请,可直接填报分布式发电竞价项目信息。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光伏发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0〕5号)20200113

  • 关于2019年建设规模:本市2019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210 兆瓦;
  • 关于2020年工作:2月28日前将本区2020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计划及实施方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7号)20200602

1.海上风电。近海风电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深远海风电项目奖励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2.光伏项目。2019年光伏电站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36元/千瓦时)。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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