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及清缴工作顺利结束
2024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度配额清缴时限截止。一年来,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碳减排意识持续加强,配额清缴完成情况全面趋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全社会实现低成本减排功能不断显现。
根据《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度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096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2亿吨,市场共运行242个交易日。截至2024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3亿吨,累计成交额430.33亿元。其中2024年全年配额成交量1.89亿吨,成交额181.14亿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年底收盘价为97.49元/吨,较2023年底上涨22.75%。配额清缴完成情况趋好,2023年度配额应清缴总量52.44亿吨,配额清缴完成率约99.98%。
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量及成交价格情况
导读-光伏扶贫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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