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发展,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根据《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标原则
以满足蓬江区电力系统调节和新能源发展需求为导向,适度超前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鼓励技术进步、加快降本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原则,通过开展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选择投资能力强、经营业绩佳、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及创新能力强、诚信经营好的投资主体参与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提升蓬江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助推蓬江区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配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1个,规划装机容量5-10万千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接入变电站 | 接入电网建议储能装机容量 | 电网结构、负荷情况 |
1 | 220kV镜山站 | 5-10万千瓦(实际接入电网的装机容量以供电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 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 |
三、申报要求
(一)参与资格
1.申报主体应具备储能行业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2.申报主体应以企业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需提供该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授权文件)。
3.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诚信履约情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主体(含主体所属集团)2023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5.申报主体是联合体的,需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
6.申报主体需承诺材料真实性。
(二)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申报,其中联合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企业与整机、重点产业链投资或主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央企与省内国企、省属国企与地方国企联合等。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竞争配置
(三)承诺事项
申报主体需出具承诺函(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报名提交材料
申报主体提交参加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函(附件2),确认报名成功后领取《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
(二)参与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递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
2.项目实施方案
(1)企业情况
申报主体(包括主要股东企业)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资产负债、股东构成、总资产、净资产,储能项目开发业绩、创新能力、诚信履约等内容。
(2)项目概况
包括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项目运维方案,送出消纳方案,项目质量与安全、项目对地方、社会、节能降碳、环境影响分析等。
(3)其他竞争配置评分要求材料。
3.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2)《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中每一项指标自评分的证明文件材料。
(3)符合本公告中“参与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4)项目已取得的其他支持性佐证材料。
4.承诺函(附件1)
(三)有关资料要求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12份,统一密封包装并贴企业封条,封面和封口处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工作程序
1.报名及递交申报材料。自公告发出至报名截止时间,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向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参加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函(详见附件2)。申报主体确认报名后,向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获取《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参照评分表的内容编制申报材料,并在截止时间前向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递交申报材料。
2.申报评分。按照本项目竞争配置实施方案,由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并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第三方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评分。
3.项目上报。竞争配置评分结果经评审小组确定后,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将评审结果、项目开发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佐证材料一并报蓬江区人民政府审定。
4.组织实施。经蓬江区人民政府确定开发主体后,由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通知,明确项目开发主体配置结果。
六、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9楼910室)
联系方式:薛小姐 0750-8227132
(二)提交竞争配置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竞争配置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9楼910室)
联系方式:薛小姐 0750-8227132
(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
评审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1.承诺函
2.关于报名参加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函
3.项目申报书(大纲)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关于报名参加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函.docx
附件3:项目申报书(大纲).docx
附件1
承诺函
本企业已知悉参与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各项要求,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将中报纳入江门市 2025 年度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计划,计划于 2025年 月前开工建设,年_月前建成并网,如未能按期开工和并网,1年内不再列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二、按照竞争配置的申报方案推进项目建设,推动蓬江区储能产业发展。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关于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论证和落实整改工作。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及时实施项目退役,并报告原备案机关。
四、自行承担后续因国家政策或其他外部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以及电价政策变动等方面风险代价。项目投资建设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取得项目开发权后,及时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将承诺事项予以明确并保证落实。
六、我公司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如未完全兑现上述承诺,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再参加蓬江区下一次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
承诺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报名参加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的函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公司已收悉《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配置公告》,现向贵单位申请报名参加本次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本公司将按照公告要求准时、完整提交中报材料,具体情况如下:申报主体(公章)
备注:
1、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如联合体申报应分别填写联合体全体成员全称。申报主体应以集团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提交资料申报阶段需提交授权文件),一经提交,不得修改,不得重复报名。
2、所属集团为申报主体所属集团,如联合体申报应分别填写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所属集团.
3、单位地址为申报主体地址,联合体填写牵头单位地址。
附件3
项目申报书(大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定位、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等。
(二)项目选址及规模分析
负荷中心区域的项目,主要从发挥削峰填谷作用,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主配网的供电压力等角度论证项目选址和规模的合理性。新能源密集区域的项目,主要从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线、辅助系统调频,兼顾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小反调峰影响等角度论证项目选址和规模的合理性。
二、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接入系统条件、土地利用情况等。
三、技术方案
储能电站初步方案、主要用地指标、接入系统初步方案以及储能电站安全设计、设备、管理等方案措施。
四、效益初步分析
项目投资估算、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
五、支持性文件
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所在地市电网企业初步接入意见士地利用支撑材料等,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补充其他佐证材料.
☛☞广东省能源☜☚
广东省风电、光伏、储能项目
-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0210630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61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203号)20210603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8号)20210601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项目申报范围为:2021年在建和具备建设条件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已列入国家竞价、平价清单项目。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新增纳入全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100号 )20210315
- 我局拟组织对全省陆上风电规划进行修编,将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陆上风电场址新增纳入规划。
- 有关情况及支持性意见请于3月31日前上报我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 广东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20210831
-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0210630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61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203号)20210603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8号)2021060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新增纳入全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100号 )2021031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广东电网关于属地区域内拟纳入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第二阶段)的公示20200602
- 广东电网关于属地区域内拟纳入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第一阶段)的公示2020042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请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17号 ) 20200218
- 20181226深龙发改〔2018〕141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8120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
- 20180927国能综函新能〔2018〕377号-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
- 20180830南方监能市场函〔2018〕195 号-关于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
- 20180802南方监能市场〔2018〕272号-关于印发《广东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 20161201佛府办〔2016〕57号-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
广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广东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项目第二批公示
- 1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29.07MW;
- 公示期从2020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共260个项目,1767.155035MW
- 公示期从2020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共七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请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17号 ) 20200218
本文来自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www.pjq.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32257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