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20241230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20241230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20241230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电力用户移峰填谷,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相关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fgwjtc@hunan.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各增量配电网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为推进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结合我省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现就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一)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监狱生产企业及城乡供水企业生产、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医院等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外,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工商业用电用户执行分时电价

(二)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不适宜错峰用电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污水处理厂,以及农业生产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以上选择除新装用户外,均为次月生效,确认后保持一年不变。

二、时段划分

(一)夏季月份(7月、8月)
尖峰:20:00-24:00
高峰:16:00-20:00
平段:24:00-次日1:00,6:00-12:00,15:00-16:00
低谷:1:00-6:00,12:00-15:00

(二)冬季月份(1月、12月)
尖峰:18:00-21:00
高峰:15:00-18:00,21:00-23:00
平段:7:00-15:00
低谷:23:00-次日7:00

(三)其余月份(2月、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
高峰:17:00-23:00
平段:6:00-12:00,15:00-17:00,23:00-次日0:00
低谷:0:00-6:00,12:00-15:00

三、浮动比例

(一)工商业用电用户。平段电价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全年高峰、平段、低谷电价浮动电价比为1.6:1:0.47,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其中,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费不参与浮动。

(二)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其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和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构成。其中,分时平均浮动电价全年统一按0.07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三)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农业生产用电用户平段电价即为目录销售电价,全年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与工商业用电一致。其中,目录销售电价中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四、其他事项

(一)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上网电价按我省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密切跟踪我省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开展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自评估;要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分时电价损益,盈亏资金要及时传导给全体工商业用户。

(三)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执行中发现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过去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 日


☛☞湖南省☜☚
湖南省能源文件

湖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确定了我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93个,装机18.2591万千瓦
  •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6月10日—6月12日)。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暂停新增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备案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356号)20200526

  • 5月20日国家电网发布的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为90万千瓦
  • 今年4月,湖南省共确定23个项目,装机规模117万千瓦纳入今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
  • 鉴于2020年湖南省电网已无新增消纳空间,为推进我省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经研究决定,全省暂停装机规模6MW以上的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
  • 待电网网架结构加强、电力消纳空间释放后,再行启动该类项目备案工作。已纳入我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的,待国家公布名单后,可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项目备案。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确定了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5个,装机132万千瓦
其中,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2个,装机15万千瓦,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上网项目23个,装机117万千瓦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219号)20200408

  • 申报范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且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和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项目;
  • 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已取得省电力公司接网消纳意见,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光伏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 新建平价项目: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 鼓励采用农光、渔光、林光等复合型开发方式 ;
  • 2020年湖南电网新增建设规模80万千瓦(800MW),电网新增建设规模为0的区域不得申报平价项目。
  • 4月24日前报送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20200320

  • 全省风电消纳形势相对严峻,尤其在我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较大消纳压力,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其他地区为橙色或黄色区域,无绿色区域;
  • 光伏发电消纳形势相对较好,全省无红色预警区域。

本文来自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412/t20241231_33551104.html

(0)
GoodLinkGoodLink百科编辑
上一篇 2024年12月3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30日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