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永强供电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业主单位,各类聚合平台商:
为进一步规范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有效监测全省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状态,提升电网企业接网服务效率,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能源〔2024〕6号,下称《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下称《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组织省电力公司建设了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下称平台)。平台已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管理平台的重要意义近年来
近年来,我省新型储能发展态势良好,项目数量与装机规模快速增长,但仍存在项目备案、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亟须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运行数据实时监控,有效规范项目管理,为电网企业精准负荷预测与购电计划提供数据支撑,提升电力系统调度灵活性、应急响应能力,同时为政策制定、规划布局、市场监管、技术研发等提供依据,推动储能资源整合利用与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平台项目注册与数据接入
(一)按时完成平台项目注册
平台域名:https://pess.esgcc.com.cn/cloud-platform-zj,平台简介、用户操作手册及流程附后。全省所有存量与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均需在平台上完成法人认证与项目注册。各设区市与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指定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作为平台管理员,负责项目信息审核,组织项目入驻平台。
存量用户侧储能项目于12月31日前在平台完成项目注册及信息审核。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依据《管理办法》与《技术导则》在并网前完成平台注册及其他并网前置手续。存量聚合平台需填报信息表(附件4)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注册地能源主管部门,由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pess@sgdt.sgcc.com.cn,后续新建聚合平台自行发送至邮箱。
(二)有序组织平台数据接入
存量项目分批次接入。存量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操作手册与流程图(附件2-3,5),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运行数据接入平台,1月底、2月底、3月底、4月底前已完成数据接入的项目覆盖率分别达到30%、50%、70%、100%。
新建项目并网前接入。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业主单位根据操作手册与流程图(附件2-3,5),在电网企业指导下,自行或通过聚合平台完成数据治理与传送测试,下载接入确认单,递交电网企业办理接网手续,并网后上传运行数据,完成流程闭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地方电网企业积极落实政策宣贯工作,切实加快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推广应用。省电力公司视情组织召开平台上线宣贯会,介绍平台功能、操作指南与计划安排,会议时间与组织方式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安排平台管理员参会。
(二)强化技术服务支持。省电力公司负责平台运维与技术服务,积极指导项目业主与聚合66%商完成平台注册与数据接入,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平台技术人员力量,建立技术交流群,及时为项目业主答疑解惑。项目业主或聚合平台商做好接口维护,当上传数据出现断点等质量问题时,及时配合电网企业进行测试与修正,保持项目运行数据高质量传递。
(三)健全并网管理机制。地方备案机关在项目备案时,积极引导项目业主与当地供电企业充分沟通,明确项目平台接入与并网相关手续。省电力公司要健全项目并网管理机制,组织各级电网企业规范高效做好项目并网服务工作,按照《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开展资料收集、装表计量。储能项目平台注册及数据接入各环节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保障项目接入全覆盖。省电力公司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筛选用户可能配置储能的清单,各地供电企业要结合用电检查周期校验等现场工作对储能项目清单做好排查,实现计量装置“应装尽装”、管理平台“应接尽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储能项目应及时协调处理。各设区市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引导储能项目接入管理平台。
(五)开展通报晾晒。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按时间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标对表抓进度,省能源局定期对各市平台接入完成率进行定期通报晾晒。各市平台接入完成情况将作为省级新型储能年度建设计划中项目增补的重要评判因素。存量或新建项目建而不报、逃避监管或无故拒不接入平台的,经核实,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纳入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与信用能源系统衔接,停止受理相关企业储能项目纳规(计划)申请。
四、其他
1.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向电网企业发起并网申请但未实际并网的项目,视作新建项目,也需在平台上完成相关手续,取得接入确认单后方可并网。
2.目前,平台仅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注册与数据接入,电网侧与电源侧储能项目接入计划将另行通知。平台后续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开发功能模块,请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各类聚合平台商、项目所在用户、电网企业等有关主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用户侧储能项目业主单位由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通知,各类聚合平台商由省电力公司负责通知。
4.联系方式
省能源局: 钱金炜,18351938177;
省电力公司: 朱晔,13586308660;
李磊,13575456146;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10-58686472,19953707389,
18339999741.19801205851.
技术交流群链接将在平台首页公布,支持业主入群咨询。
附件:1.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概况
2.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项目业主版本)
3.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管理员版本 )
4.聚合平台信息收集表(一项一表)
5.用户侧储能项目注册及数据接入流程图
浙江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浙江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预通知20200519
- 6月1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需及时将市电力公司及独立电网企业出具所在区域光伏项目接网消纳文件下发给拟参与竞价的项目单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统一出具接网消纳文件),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申报。
- 请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对供电区域内电网企业拟参与本次2020年光伏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出具接网消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