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508号)20241115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508号)20241115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24〕1508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经组织各市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纳入全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第二批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下达年度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2个、14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共12个、114.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全容量建成并网。

  三、冀北电网和河北南网保障性并网项目需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市场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建设(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其中多能互补项目并网前需落实煤电、燃气机组新增调峰能力并经电网公司确认,源网荷储项目可按照我委制定的源网荷储项目有关标准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建设。鼓励项目单位通过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并与风光项目同步投产,在确保配置储能总容量不变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储能时长,项目租赁储能容量期限等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四、请电网企业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办理接网手续,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力争项目尽早并网;同时结合各市项目储备情况,积极谋划布局新的输变电工程,力争尽早具备并网条件。

  五、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将转入河北省能源发展智慧管理平台监管板块管理,新生成项目账号及初始密码将分发至各市。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项目信息化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更新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附件:1.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表

     2.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1.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表.doc

2.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表.doc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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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能源文件

河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1051号)20200717

  • 考虑到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网竞价光伏项目可自愿转平价,并网截止时间适当延至2020年12月31日。
  • 此外,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这三大类项目的并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 文件明确,上述四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 文件指出,今后凡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的资源和电网消纳送出空间优先保障安排国家、省重大示范项目。
  • 河北发改委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对相关项目并网期限做出明确,也给河北的项目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此举将有利于河北新能源的健康稳定发展。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共有58个项目,3.74GW规模通过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本次拟安排平价光伏项目24个、275.3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
  •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399号)20200401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风光储项目
项目清单发布
河北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1278号)20210918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公示20210912
本次下达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项目85个、1261.08万千瓦(以下简称“保障性项目”),包括风电项目7个、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78个、1141.08万千瓦

具备接入规划变电站项目43个、722万千瓦(以下简称“规划类项目”),纳入各市“十四五”规划项目管理,包括风电项目18个、29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1个、345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4个、涉及风电45万千瓦光伏38万千瓦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019年平价备选)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4号)20210628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用地条件进行确认的函(冀发改函〔2021〕167号)20210524
本次下达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7个、187万千瓦。
确保项目2023年底前与规划配套电网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规模管理
河北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85号)20210702
国网冀北:关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电网计入条件的复函20210622
保障性规模:风电600万kW,光伏1584万kW;
优先支持电源点侧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装置;
风电项目仅限承德、张家口市申报
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各市分别于7月26日、8月15日前将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上报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570号)20210511
张家口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含已下达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承德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如有符合条件项目也可申报,项目涉及风、光建设规模占用本地”十四五”期间开发规模。
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河北发改委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
冀南电网关于《关于请对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出意见建议的函》的复函20210727
原则上各县光伏总开发规模不超过本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的60%,且不超过大电网调峰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按装机容量的10%〜30%(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2~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河北省能源局 关于出具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承诺函的通知20210721
河北发改委转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0号)20210626
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委
原则上,每市申报试点县(市、区)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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