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291号)20241114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291号)20241114

山西省能源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291号

有关市能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省委专题会议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多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容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县建议名单,此次申报范围共计11个县(附件1),申报总规模50万千瓦左右,其中每个县不超过5万千瓦,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万千瓦,力争2026年底建成

二、收益分配模式

坚持村企合作,收益共享,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赋能乡村振兴。本次驭风行动村企合作项目收益分配模式按照“土地入股+保底收益”,其中:“土地入股”,村集体以土地入股方式享受不低于总营收的5%收益;“保底收益”,按照项目县装机容量5万千瓦为基准,每年项目县村集体保底收益为100万元。若项目当年可分配利润高于保底收益,则按照实际可分配利润支付;反之,则按照保底收益支付,保证村集体每年获得稳定分红。项目收益共享自项目建成运营后开始,持续至少20年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要求,为防止整县开发带来的开发主体垄断问题,此次项目申报按村优选投资主体,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几个村连片开发,优选1家投资主体。
2.鼓励以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避免入干股,防止发生法律风险
3.请各市结合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申报,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能源局
附件:1.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县名单
2.申报材料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县名单

太原市:阳曲县
大同市:灵丘县
朔州市:右玉县、平鲁区
忻州市:静乐县、代县、五寨县、神池县
临汾市:吉县
运城市:绛县、新绛县


附件2

申报材料

1.xx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2.县级政府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承诺.
3.村企合作协议;项目申报单位与县政府签订的资源开发协议;土地(明确土地性质)、选址(提供拐点坐标,shp格式)、环保、水保、军事、文物、压矿、林业等前期工作正式证明文件;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测风原始数据,dwa格式);企业信用证明(应包括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网站查询报告);项目核准备案、开工、并网时间承诺;企业投资风险承诺:资料真实性承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接入消纳报告;其他辅助资料。


山西省能源
山西省能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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