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绿电利用、促进低碳发展的要求,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绿电新质生产力,大力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推进我省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应用新型电力系统技术
(一)提高跨省绿电输送能力。一方面强存量,加强网源协调发展和特高压交直流混联技术应用,补强制约雁淮直流、锡泰直流等存量通道输电能力短板,有效提高锦官、白鹤滩水电站等高峰送电能力,着力提升现有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优增量,加强内蒙古~江苏特高压输电项目配套电源、接网方案的规划研究,重点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的特高压柔性直流技术等创新应用,提高电力余缺互济、时空互补多能互换能力,实现绿电资源优化配置。到2027年,我省区外来电通道输电能力达到约4600万千瓦。
(二)提升省内绿电消纳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扬镇直流工程、南通~苏州GI过江通道加强工程,应用“嵌入式”直流、“交改直”、移相器等技术,提升北电南送输送能力和电网潮流调节控制能力,支持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开展构网型应用,探索深远海风电柔直接网,加强负荷中心本地电源支撑能力,形成交直流混联、柔性发展、适应性强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高渗透率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适应绿电快速发展需要。到2027年我省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规模达到约13000万千瓦。
(三)探索绿电溯源技术应用。积极开展绿电交易溯源、电网潮流溯源等技术的研究,基于电证合一交易、区块链标记、电力潮流计算等方法,根据需求为绿电使用提供逻辑溯源、物理溯源等方案,研究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度电含碳量差异化用电碳排放因子核算机制,探索分钟级、多节点的电力碳流实时追踪实现模式。到2027年,初步构建省级电网绿电和电碳核算研究体系。
二、大力开展“绿电进江苏”工程
(一)争取更高比例的绿电。进一步优化配套电源,将原主送煤电的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更多风电、光伏电量,重点通过雁淮直流、锡泰直流和吉泉直流等三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加大力度组织山西、内蒙古、新疆等跨区跨省绿电交易送入我省。到2027年,我省区外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达到60%以上。
(二)争取更大规模的绿电。加快推进内蒙古~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鄂尔多斯约800万千瓦光伏:400万千瓦风电等配套电源,确保项目尽快核准、及时开工,力争在2027年底前投运,实现更大规模的绿电输送我省。
(三)争取更大范围的绿电。加强合作交流,多措并举,拓展省外绿电资源,持续强化与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富集省份沟通衔接,利用特高压输电通道富余能力,积极组织开拓省间绿电交易 规模。
(四)争取更多形式的绿电。积极推动我省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进入绿电市场,推广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按国家要求研究组织带补贴项目进入绿电交易市场的机制。到2027年,力争我省绿电交易供应电量达到约400亿千瓦时,比2024年增加约3倍。
三、加快推进“绿电进园区”工程
(一)率先在沿海布局。对《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中明确的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南通洋口港开发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等10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通过优化源网荷储整体规划,根据园区附近的海上光伏、风电等建设进度,以绿电就近就地和可溯源为目标,创新规划布局高比例的绿电专变、绿电专线,并支持园区开展交直流配网、新型储能、多能互补、虚拟电厂、智慧调控、风光功率预测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综合运用,于今年12月编制完成《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报告》,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促进园区出口产品碳足迹及区域内碳排放因子有效降低,形成沿海地区绿色低碳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
(二)加快在苏南应用。综合考虑苏南地区新能源资源和绿电需求,苏南每个设区市可推荐一个外向型经济较明显、具备绿电高效利用条件的试点园区,开展苏南工业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方案研究,通过积极引入区外清洁电力,结合特高压直流受端接入、关键输电通道能力提升、城市高密度区域供电能力提升等应用场景,探索推动先进灵活高效的输配电技术在苏南地区应用,于2025年4月组织编制完成《苏南地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报告》。
(三)逐步在全省推广。根据沿海和苏南地区试点园区的规划建设经验,在我省其余设区市推广应用,每个设区市可推荐一个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结合当地及周边新能源发展、产业发展、外贸需求等情况,开展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规划研究,于2025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报告》,将园区附近的陆上光伏、风电就近、就地、就低接入电网,建设源荷适配的网架结构,完善分层、分时调度机制,提升园区整体自管理、自平衡、自调节能力,支撑新能源就地平衡消纳。到2027年,力争我省绿电就近接入园区的电网输配消纳能力新增约1000万千瓦。
四、重点推广“绿电进企业”工程
(一)积极打造绿电服务营商环境。开展绿电交易政策宣贯和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对绿电交易需求,鼓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协同省电力交易中心设置市县级“绿电绿证服务站”,支持在政务大厅、供电营业厅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场所创新设立绿证绿电交易服务窗口,全力为企业提供近距离绿电服务。提高绿电交易的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便捷的绿电交易、结算方式,支持发用双方开展多年度绿电交易合作,通过长期协议固化绿电供需和价格,推动企业提前锁定绿电资源。
(二)创新开展企业绿电直连试点研究。积极应对欧盟新电池法草案要求,在电力管理体制、技术规范和电价政策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适时选取部分对绿电需求迫切的出口欧盟电池重点企业,开展电网企业绿电直连技术方案评估,因地制宜打造绿电直连项目,创新我省绿色电力接网供应机制,提升我省电池等重点行业产品绿色竞争力。计划到2027年,我省满足电源就近接入、达成电力长期交易等技术条件的出口欧盟电池重点企业初步具备电网直连绿电的能力。
(三)提高企业绿色发展综合能力。支持制造型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停车场和厂区空地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提升绿电消费比重,打造绿色制造工厂。积极应对算力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能耗大的特点,通过开展分布式绿电自发自用、优化数据中心运行等途径,充分挖据算力中心等新型负荷调节能力,实现绿电与算力中心协调优化发展,培育绿色数字经济新业态。
五、加强组织和落实
(一)编制具体方案。各设区市发展改委应根据《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见附件1)和《江苏省绿电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见附件2)因地制宜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绿电服务体系,细化进度:明确职责。
(二)组织试点报送。除沿海三市外,全省其他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会同市供电公司,充分研究园区新能源规划布局、企业绿电需求等条件,明确一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并于今年11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园区及周边新能源规划布局、企业绿电需求等主要情况。
(三)加强协调推进。各设区市发展改委应定期对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规划建设和绿电服务体系等情况进行协调,按时推进项目进度,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
2.江苏省绿电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
附件2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641号)20210708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0210625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和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419号)20201221
-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558号)20190618
- 关于江苏省“十二五”以来未建成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报20190306
- 江苏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213号)20190228
-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做好辅助服务(调峰)市场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201
- 20181204苏发改工价发〔2018〕1200号-关于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暂停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核准工作;
- 电网企业要统筹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建设,在保障存量项目消纳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平价上网项目;
- 对于本次地方和电网企业初审通过的光伏竞价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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