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41023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41023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23〕26号)、《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皖光储办〔2024〕1号),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了《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尽快推动方案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dzxxc@ahjxw.gov.cn,邮件主题注明“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方案意见建议”。

  附件:1. 《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1、03-附件1:《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

2、03-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


附件1


附件2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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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申报范围:2021-2023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申报入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需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基本具备用地、用林、生态环境、系统消纳等支撑条件,项目规模和开工时间合理科学。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

风电和光伏电站

1.项目应明确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街道) 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或者土地(屋顶)租赁协议。 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应明确项目使用土地面积。
2.项目申报容量不小于 6 兆瓦, 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 250 兆瓦。
3.项目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可提供 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支持性 文件。其中,光伏电站应提供拟占用地类性质、用地面积以及场 址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
4.提供初步接入方案,包括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和 送出线路长度等内容。
5.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电化学储能项目

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采取新能源+储 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多种发展方式,共同参与储能项目建设。
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明确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 (街道)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2.明确电站规模、应用场景及初步电网接入方案
3.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本文来自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wjgg/149658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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