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应用场景,支持集中式充(换)电场站建设分布式光伏,配曾适当比例的储能,形成“光储充”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
2.此类项目参照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管理,光伏规模不占用所在盟市分布式光伏建设指标。
3.鼓励项目业主将具备条件的“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整合成“虚拟电厂”,作为同一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4.按照不报量、不报价、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的方式,自主申报次日运行计划曲线,参与现货交易,作为运行日安排电力运行的边界条件,进行优先出清,同时暂不承担市场调节费用分摊返还。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科学开发和高比例消纳,自治区能源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 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邮箱:nmgnyjdl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 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 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科学开发和高比例消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发〔2024〕13 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3号)、《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379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应用场景,支持集中式充(换)电场站建设分布式光伏,配曾适当比例的储能,形成“光储充”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
二、优化项目审批管理。由项目投资主体自行编制“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申报方案,报送项目所在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方案中要明确分布式光伏并网模式,可以采用“全额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完全独立运行、不与电网发生电量交换”的运行模式。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印发项目批复文件,及时备案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项目投资主体通过在充换电基础设施中通过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实现“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完全独立运行、不与电网发生电量交换”,此类项目参照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管理,光伏规模不占用所在盟市分布式光伏建设指标。
三、电网侧科学指引规划。电网企业要完善配电网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等新型主体的协调发展机制,针对新型主体科学规范配电网计算方法。电网企业要针对主配网重要节点,基于负荷水平、规模、调节能力、电力设备容量等因素,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项目科学合理布局。
四、鼓励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项目业主将具备条件的“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整合成“虚拟电厂”,作为同一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引导新型主体在现货低价时段充电,高价时段放电获得峰谷价差收益。放电阶段参照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运行模式,按照不报量、不报价、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的方式,自主申报次日运行计划曲线,参与现货交易,作为运行日安排电力运行的边界条件,进行优先出清,同时暂不承担市场调节费用分摊返还。鼓励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获得额外收益。蒙东地区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之前,可按照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相关要求参与有偿调峰、调频获取收益,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按相关规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五、健全项目盈利模式。参照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有关细则,“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按国家政策执行。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的“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在确保充电是础设施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允许分布式光伏余量上网,同时参照网内保障性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确保上网余量全额优先消纳。项目储能部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一条“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容呈补偿标准和机制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补偿上限和补偿期暂按 0.35 元/千瓦时、10 年考虑(从设备并网后向电网首次放电算起),补偿资金由市场交易主体中的发电企业分摊,电网企业结算。如有容量市场或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六、加强配套电网保障。电网企业要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容量在 160 千瓦及以下以低压方式接入的客户,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电能计量装置,实行接电“零投资”。为高压客户提供“三省”服务,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建筑区红线,红线外实现“零投资”。在保证安全运行和电力消纳的前提下,简化项目接入电网手续办理、并网验收和电结算等工作。
七、助力绿色交通发展。拓展公路沿线等场景下充电基础设施的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为推广实施“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各地区结合绿色交通,因地制宣建设一批“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推动新能源与交通融合发展。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问如遇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 内蒙古能源局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93号)20210625
- 【加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20210603
- 内蒙古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首批重点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25号)2021041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52号 )20210122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52号 )20210122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经营区域内首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第二阶段)的公示20200508
- 关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第一阶段)的公示20200417
- 内蒙古工信厅关于征求《2020年度内蒙古西部电网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0041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0〕140号)20200309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拟申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20190626
-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20190616
- 内蒙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内蒙新能字〔2019〕242号)20190429
- 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 )20180927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内蒙古自治区公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11个项目共计1.4GW。
- 其中蒙东600MW,蒙西800MW;
- 其中,国电投、国能投各350MW,华能200MW,天合光能、东方日升各200MW,京能、大唐各100MW。
- 从投资企业来看,大部分均为央企或者国企,此外天合光能、东方日升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 从项目规模来看,单体规模100MW起,最大的项目为国家能投鄂尔多斯的250MW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
内蒙古能源局转发关于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0〕170号)20200324
本文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nyj.nmg.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tzgg_16482/gg_16484/202409/t20240910_25719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