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
屋顶分布式光伏是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场景,也是新能源发展增量的有效支撑,对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隆基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克坊村和小丘镇朱村开发建设的光伏、光暖示范项目,为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屋顶闲置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进行了有益探索。根据国家和我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现就开展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标
全省每个乡镇确定1个行政村,选择光伏或光暖项目建设模式,每个村建设容量约2兆瓦,进行整村光伏(光暖)项目示范。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支持政策、建设方案和商业模式,达到农户增收、村集体壮大和清洁取暖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示范模式
示范项目按照政府统筹、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贷款、机构担保、农户受益、村级分红的模式运作
1.村集体成立村新能源项目公司;
2.鼓励县级政府筹集资金作为10%资本金,项目实施公司提供10%资本金;
3.银行、担保机构提供贷款和担保;
4.农户、村集体自行选择光伏或光暖建设模式;
5.县级政府确定具备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能力的建设企业开展项目建设;
6.项目建成后,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电网和设计施工企业等进行验收;项目运维由地方政府确定的一体化公司进行运行维护
三、示范条件
(一)光照和屋顶资源好。要选择村民和村集体积极性高,光照资源丰富、屋顶资源集中的村建设项目。
(二)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强。要对电网现状进行评估优先选择电网现状坚强,接入消纳条件好,改造周期短的村进行项目示范建设。
(三)严格决策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新能源公司、申请贷款、实施“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等均纳入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决策范围,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逐项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所形成的“四议两公开”档案作为项目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民主程序不履行、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则上不得建设项目。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不得强迫村集体承担项目,增加村集体负担。
(四)落实项目资本金。鼓励统筹各类脱贫和乡村振兴等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进行示范项目建设。
(五)优先选择千万工程示范村实施建设。
四、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
1.各县级发展改革(能源)会同农业农村、电力等部门编制本县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光伏(光暖)项目选址、设计方案、装机规模、建设时序、接入消纳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情况,将本县实施方案报送市级发展改革(能源)、农业农村等部门。
2.市级发展改革(能源)会同农业农村、电力等部门,结合实际及我省千万工程和美乡村风貌要求,审核汇总形成本市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报备。
(二)实施阶段
1.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审核实施方案、设立村新能源公司、鼓励落实10%的资本金,确定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建设企业等,推进项目建设,建立产权清晰、农民受益、村集体壮大、各方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2.市县电网企业要配合市县级发展改革(能源)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光伏(光暖)项目的电网接入工作,结合电网现状,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项目“应并尽并”
3.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项目村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机制。乡镇政府监管村办能源公司运营管理,确保电费收益除运营维护费用外,农户净收益不低于80%,同时监督村集体20%分红的资金使用情况,并符合千万工程和美乡村风貌要求。
4.项目县区要统筹建设单位、担保机构、银行和村集体多方面力量建立风险防范基金,明确风险分担机制,项目意向村要充分评估项目运行风险,稳慎投资项目。
五、保障措施
按照市负总责、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合力推动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对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鼓励市县政府选好示范村、做好宣传引导、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收益分配和项目安全管理。不得以开展示范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能源)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村集体项目收益分配,各有关银行负责落实绿色或支农惠农优惠政策,担保机构负责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市县发展改革(能源)、行政审批部门应优化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对项目整体打包备案。鼓励各市县通过涉农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等对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给予资本金支持
(四)做好消纳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要充分考虑光伏(光暖)项目接入需求,主动提供接入消纳数据,加强配电网的建设改造,确保光伏(光暖)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在核验村新能源公司和农户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农户收益不少于80%的条件下,按照户用自然人备案和并网接入。
(五)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借鉴推广陕西农信、铜川财创融资担保集团在铜川耀州试点项目中的经验做法,鼓励银行、政府性担保等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案,降低融资主体准入门槛,放宽担保期限,降低融资利率和担保费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六)注重宣传引导。发挥政府带头示范效应,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介,广泛宣传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开发工作,营造良好推进氛围,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落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日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446号)20210923 |
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陕武直流一期项目共39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 |
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与风电、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
关于渭南市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结果的公示20210923 |
*根据专家评分,确定了排名靠前的13个项目共计150万千瓦纳入渭南市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4个共40万千瓦,光伏8个共100万千瓦,风光互补1个共10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至2021年9月27日。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388号)20210914 |
综合考虑确定了55个项目共计607万千瓦纳入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519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至202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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