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同印发措施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20240704

安徽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同印发措施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20240704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能源局
六部门共同印发措施 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

6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印发《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从八个方面推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项目用地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引领。要做好全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绿色能源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
  二是科学优化项目选址。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鼓励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村庄用地、废弃矿山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采煤沉陷区的非耕地区域、因沉陷确实无法复垦的耕地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计划保障。争取将光伏发电产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获取用地计划指标。市级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省级将通过用地计划指标统筹调剂予以支持,有效保障光伏发电产业重大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
  四是实行分类审批管理。要根据用地性质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五是依法高效做好用地服务。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深化资源复合利用。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版)》有关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林光互补”等复合利用模式。
  七是建立用地用林联审机制。各地自然资源、工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用地用林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审查协调联动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省级清单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立项与论证时,对项目用地用林提出意见与要求,保障项目用地用林合理需求。
  八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各地自然资源、林业、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特别是光伏方阵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禁擅自建设非发电必要的配套设施。各地要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纳入日常执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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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申报范围:2021-2023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申报入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需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基本具备用地、用林、生态环境、系统消纳等支撑条件,项目规模和开工时间合理科学。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

风电和光伏电站

1.项目应明确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街道) 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或者土地(屋顶)租赁协议。 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应明确项目使用土地面积。
2.项目申报容量不小于 6 兆瓦, 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 250 兆瓦。
3.项目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可提供 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支持性 文件。其中,光伏电站应提供拟占用地类性质、用地面积以及场 址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
4.提供初步接入方案,包括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和 送出线路长度等内容。
5.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电化学储能项目

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采取新能源+储 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多种发展方式,共同参与储能项目建设。
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明确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 (街道)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2.明确电站规模、应用场景及初步电网接入方案
3.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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