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70号)20240703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70号)20240703

江西省能源局
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工作的通知

赣能新能字〔2024〕70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赣能新能〔2023〕142号),以下称“142号文”)有关要求,推动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做好备案工作。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各地应按照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
(一)规范备案管理。各级备案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管理,不得无故不备案、暂停备案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
(二)明确政策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并网等事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备案机关可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接网消纳存在风险的地区,可作风险提示

二、抓紧做好项目并网服务。

请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指导电网企业严格依据国家政策,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
(一)界定适用政策。一是142号文印发前电网企业已按规范程序受理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按户用项目做好并网服务;二是142号文印发后的自然人投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按户用项目做好并网服务;三是142号文印发后电网企业受理的由企业投资、租用居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非自然人项目管理,由电网企业核定接网消纳条件、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纳入建设规模后予以并网
电网企业受理消纳意见申请不应设置前置条件,对经过充分论证,采取“四可”、配置调节手段、集中汇流等多种措施后仍无法并网的,可明确注明采取“四可”、配置调节手段、集中汇流等多种措施后仍无法并网
(二)明确消纳方案。接网消纳存在风险的地区,由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对接研究消纳方案,妥善解决并网和消纳矛盾。一是落实“四可”要求,在建设主体作出自担各项风险承诺后签订并网安全协议,并网后通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等手段做好应急调度工作。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对承诺承担相应风险、配置调节手段的建设主体要充分做好技术指导,在接入意见中明确具体方案。三是加强电网薄弱环节改造,挖掘电网消纳潜力,根据当地负荷增长和电网条件分期、分批安排项目接入
(三)加强接网服务。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核环节,推行并联办理,缩减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效率。应主动公布各县(市、区)供电部门接网服务受理窗口地址及电话,结合142号文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制作接网服务相关流程图,更多采取“线上受理“一次告知”等方式受理接网申请。
(四)妥善处理问题。对未按规范要求受理、备案、纳入建设规模、建设的存量光伏项目,由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尽快组织电网企业核实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网条件等,对符合政策、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尽早予以并网.

江西省能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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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文件

江西省2021年光伏/风电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70号 )20210707

  • 大于1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按政策要求申报纳入省级规划管理
  • 对明确不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意见
  • 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存量项目此次也需登录系统补充完善信息,未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将移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
  • 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将本地区1兆瓦及以下项目规划库信息随文上报
  • 应于7月22日前将本市申报暨调整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论证库书面意见报送我局

江西发改委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0611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 调查内容:类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应用现状,具备必要荷载能力、具有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潜力的屋顶情况,2022 年6月底前可建成,拟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方式建设的屋顶情况,开发区和企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意愿及意向,电网接入条件和拟采用上网方式等。
  • 各地于5月20日之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50号)20210506

  •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278.6万千瓦
  • 屋顶分布式项目装机规模:24.30万千瓦
  • 入围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承诺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电站和配套储能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调整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近期项目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6号)202104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 在控制年度新增总量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新增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工作。
  • 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每年开展四次滚动调整工作,其中论证项目库调整时间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项目库调整时间为论证项目库调整后1-2个月左右。
  • 今后不再设置待论证项目库清单。
  • 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网初步意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调整结果的通知20210120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装机规模1兆瓦(含)以下项目由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并组织调整,报省能源局备案案文件应注明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自动作废;
  • 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项目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
  • 各设区市可开始受理规划论证项目库滚动调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以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文件送达我委时间为依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江西省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2020年江西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为3002.994MW,共计286个项目。
  • 从项目规模来看,总容量在50MW以上的企业有15家,其中大唐以610MW的规模绝对领先,其次是国电投(341.9MW)、上海酣阳新能源(252MW)、华能(200MW)、江西景森能源(181.8MW)、通威(150MW)。
  • 大唐的江西临川区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南区)一期项目获单体规模第一,容量为260MW。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0〕23号)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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