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4〕466号)2024062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赣发改能源〔2024〕46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地区风电开发利用,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江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申报,我们将结合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复核论证,并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分步实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4日

江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地区风电开发利用,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省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内容

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域农村地区,以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为主,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分年分批次有序实施。先期重点在电网有消纳空问或具备调节性能力电源的县(市、区)域开展试点,每个设区市统筹申报1-2个县,所在县不超过4万千瓦风电建设容量,后续结合试点实际逐步扩大范围
力争用 3-5年时间,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以下称千乡万村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左右,建成后实现村集体增加一定的收入。

三、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试点。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结合试点实际统筹规划规模,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县企合作、惠民利民。以县为单位实施,选择有条件、有意愿的村集体参与,依托有实力的新能源开发企业开展县企合作,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村集体决策,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兼顾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对照附件大纲进行编制。申报试点的县(市、区)应由发改部门牵头,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电网等部门,在充分征询项目影响范围内民众的意见,消除社会风险因素的前提下,共同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县级电网企业在实施方案中配合提出项目接网初步方案。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及市级电网企业对辖区内实施方案审查,优选1-2个完全落实建设条件的县作为先期试点,三家联合报送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对有关县(市、区)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复核论证后,分批组织实施。
(二)科学做好千乡万村风电项目选址工作。千乡万村电站选址既要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又要充分考虑风资源条件做好收益测算,试点县(市、区)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既要考虑当地电网接入和负荷特点(具备电网可开放容量或满足煤电与新能源联合调度条件,不因项目导致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又要考虑当地产业发展等因素,尽量与当地农业生产相结合。实施方案编制过程要取得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文化、人武、民航等部门的意见。
(三)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试点县(市、区)作为千乡万村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优选1家有较强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的新能源开发作为投资主体,承担本县千乡万村风电项目建设、统一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保证千乡万村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确保项目长期稳定收益。项目收益共享情况及时报送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
(四)合理做好资金筹措和收益分配工作。鼓励试点县(市区)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试点县(市、区)应加强千乡万村风电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管,具体监督管理办法由县级政府自行制定

五、支持政策

(一)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对千乡万村风电项目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法加快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等手续。
(二)优先保障并网消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三)加强用地和金融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条件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加强千乡万村风电项目用地保障。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项目的支持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省能源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定期调度协调千乡万村风电项目实施情况,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省碳中和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做好配合。试点县(市、区)应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发挥效益。
(二)规范项目收益分配。试点县(市、区)应加强和规范千乡万村风电项目收益分配管理,组织相关村集体、投资主体等单位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创优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税)等名义,增加“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不合理的非技术投资成本。
(四)注重生态保护。千乡万村风电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鼓励项目主体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
附件:XX县(市、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

XX县(市、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本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预测、用电负荷现状及预测、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等。
(二)本县(市、区)市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电网可开放容量。
(三)本县(市、区)拟建工程区域的风能资源评估报告。

二、项目信息

(一)拟建风电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装机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安装风机容量不超过20兆瓦,每个县不超过4万千瓦风电建设容量。
(二)项目投资运维主体情况,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煤电与新能源联合调度条件、对当地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情况等。
(三)项目与当地产业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情况。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的方式。
(五)项目收益分配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县级政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情况。
(二)县级政府建立收益分配机制情况,村集体增收承诺情况。
(三)县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情况,承诺未采取捆绑产业投资、变相收取资源费(税)及其他增加非技术成本行为情况(四)项目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融入乡村风貌情况:(五)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出具情况(包含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文化、人武、民航支持性意见及政府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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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光伏/风电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70号 )20210707

  • 大于1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按政策要求申报纳入省级规划管理
  • 对明确不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意见
  • 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存量项目此次也需登录系统补充完善信息,未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将移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
  • 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将本地区1兆瓦及以下项目规划库信息随文上报
  • 应于7月22日前将本市申报暨调整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论证库书面意见报送我局

江西发改委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0611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 调查内容:类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应用现状,具备必要荷载能力、具有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潜力的屋顶情况,2022 年6月底前可建成,拟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方式建设的屋顶情况,开发区和企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意愿及意向,电网接入条件和拟采用上网方式等。
  • 各地于5月20日之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50号)20210506

  •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278.6万千瓦
  • 屋顶分布式项目装机规模:24.30万千瓦
  • 入围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承诺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电站和配套储能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调整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近期项目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6号)202104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 在控制年度新增总量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新增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工作。
  • 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每年开展四次滚动调整工作,其中论证项目库调整时间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项目库调整时间为论证项目库调整后1-2个月左右。
  • 今后不再设置待论证项目库清单。
  • 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网初步意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调整结果的通知20210120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装机规模1兆瓦(含)以下项目由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并组织调整,报省能源局备案案文件应注明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自动作废;
  • 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项目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
  • 各设区市可开始受理规划论证项目库滚动调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以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文件送达我委时间为依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江西省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2020年江西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为3002.994MW,共计286个项目。
  • 从项目规模来看,总容量在50MW以上的企业有15家,其中大唐以610MW的规模绝对领先,其次是国电投(341.9MW)、上海酣阳新能源(252MW)、华能(200MW)、江西景森能源(181.8MW)、通威(150MW)。
  • 大唐的江西临川区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南区)一期项目获单体规模第一,容量为260MW。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0〕23号)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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