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实施第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各地报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有关情况,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工业企业类49个、增量配电网类9个、农村地区类5个项目(见附件)纳入第一批实施范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豫发改能综〔2024〕201号)《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豫发改电力〔2024〕206号)《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豫发改新能源〔2024〕232号)要求。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做好相关项目并网支持工作。
二、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土地、安全、环保等相关要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三、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四、项目所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跟踪一体化项目进展,做好一体化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从通知下达次月开始,每月开库时通过河南省新能源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其及时调出项目库。
五、一体化项目申报日期为每月25日-30日,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能综处69691510
电力处69691334
新能源处69691807
附件:1.第一批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
2.第一批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
3.第一批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河南省2021年风光储+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
河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确定符合条件申报项目96个,总规模45万千瓦;
- 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共3日)。
河南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新能源〔2020〕41号)20200528
- 申报项目须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含申报前本年度已开工和已并网项目)
- 申报项目须提供项目备案文件、固定建筑物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项目业主与屋顶产权人一致的无需提供租赁协议),电网消纳意见由我委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
- 申报项目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额建成并网,并提交相关承诺;
- 6月5日前,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审核汇总后正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 6月10日前,我委审核后交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消纳意见;
- 电价申报时间截止15日下午5点。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根据报告,经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共同审核,
共有69个项目总规模105万千瓦符合国家申报要求。其中, - 拟新建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44个共38.2万千瓦;
- 存量自愿转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10个32.8万千瓦;
- 存量自愿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15个34万千瓦。
国网河南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豫电发展〔2020〕220号)20200421
- 河南“十四五”期间的光伏、风电弃电率将超过消纳上限,无新增规模空间,建议新增光伏、风电项目配置储能提高调峰能力。
建议
- 第一条是优化调整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已纳入政府开发方案的风电项目和已建成、未取得国家建设规模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清理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及时调出开发方案,腾出空间。
- 第二条则是“十四五”新能源消纳能力已达到极限,建议以后新纳入政府开发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配置足够的储能设施提高调峰能力。
- 第三条则是随着风、广规模的持续增加,将来会挤占省内煤电发展空间、影响省外来电通道的规划建设,建议统筹研究确定河南省“十四五”电源结构转型目标。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0〕245号)20200407
- 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并网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 平价风电:优先支持之前存量转平价,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增平价项目;
- 平价光伏:优先支持已并网无指标项目转平价;新建平价应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项目;
- 竞价光伏: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新建项目;
- 平价项目报送时间:4月20日前。
-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20190614
- 河南发改委关于报送河南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豫发改能源〔2019〕267号)20190428
- 河南光伏平价:已并网或已取得电力接入批复的项目方能申报(豫发改能源〔2019〕255号)20190419
- 河南发改:关于2019年一季度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情况的通报
- 河南发改委关于2019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12号)20190408
- 河南发改委关于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70号)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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