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现阶段,暂未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
2.对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新能源弃电量统计。
3.独立新型储能(包括同一主体聚合分布式储能,下同)充放电功率暂定为不低于5兆瓦,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4.虚拟电厂机组可调节能力暂定为不低于5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
5.跨省跨区,输电损耗在输电价格中已明确包含,不再单独收取。原则由买方承担,也可由市场主体协商确定承担方式。
6.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含交叉补贴)、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北大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山东电力市场体系,在总结山东电力市场有关情况基础上,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和有关经营主体对原《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其中,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及出清模式、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市场力监测等相关条款待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完善后执行,正式执行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7月1日。过渡期间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组织及调频辅助服务费用结算暂按原市场规则执行,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包含调频服务费用和调频机会成本费用。
二、《规则》中机组空载费用相关条款暂不执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三余(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等暂不参与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分摊,待条件具备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实施。
三、市场运营机构要加强《规则》宣贯培训,根据《规则》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交易执行、交易结算、调度运行等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强化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范。模拟运行及过渡衔接期间,要每周组织评估市场运行情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
四、电网企业要做好计量抄表等工作,根据《规则》按时提供计量数据,确保交易结算质量,及时足额进行电费结算。科学测算代理购电用户用电量及负荷曲线,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代理购电业务。
五、各经营主体、电力用户应系统学习《规则》,做好风险研判,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主动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规则》正式实施后,原山东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市场参数、文件通知等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联系电话:0531-67800757、67807898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附件:《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pdf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 (试行)
- 山东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20231219
- 山东省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877号)20231109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20〕19号)20200206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60号)20190620
- 鲁6月21日截止||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51号 )20190612
- 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 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9〕42号)20190321
-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号)20180917
山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2020年山东拟申报竞价的光伏共19个项目,项目规模为97.6万千瓦;
- 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平价上网:各市已实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一并报送,4月20日前上报;
- 有补贴风电项目:已超”十三五”,不能安排集中及分散式风电;18年前项目推进今年并网;
- 海上风电:稳妥推进前期工作;
- 光伏户用:做好管理服务;
- 竞价光伏:已确认平价不能参与,按照《山东省2020年竞价方案实施》。
竞价光伏安排:
- 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由市级电网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普通光伏电站:由各市级电网企业于5月20日前上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6月1日前,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具备条件的普通光伏电站逐一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省能源局;
- 省能源局将会同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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