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3〕1501号文件
完善我省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北大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
二、电价标准
(一)省内煤电机组。2024-2025年山东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30%确定,标准为每年每千瓦100元(含税,下同)。
(二)跨省跨区煤电机组。纳入山东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执行山东煤电容量电价标准,并通过签订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明确煤电容量电费分摊比例和履约责任等内容。未纳入山东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由送电省份承担其容量电费。
(三)应急备用煤电机组。机组调用时段电量电价,按同时段最短周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水平确定。容量电价具体标准,待国家确定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具体范围及管理办法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制定,适时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
三、电费分摊
(一)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可按日调整),电网企业按月结算。煤电机组停机备用和开展计划检修,在核定工期内,可按照机组并网调度协议明确的出力获得容量电费。新建煤电机组自投运次月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二)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煤电容量电费折价由电网企业按月预测发布、逐月滚动清算,随代理购电价格信息一并公布。
(三)纳入系统运行费的煤电容量电费折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峰谷清算损益纳入煤电容量电费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
四、电费考核
煤电机组正常在运情况下,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省跨区送电按合同约定,下同)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最大出力未达标情况由电网企业按月统计,相应扣减容量电费。对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三次的煤电机组,取消其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山东现行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机制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衔接,现行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用户侧收取标准由每千瓦时0.0991元暂调整为0.0705元。容量补偿电价政策、补偿机组范围、补偿费用收取(支付)等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具体适用范围、认定程序、考核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对煤电容量电费单独归集、单独反映,按季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结算及扣减情况、工商业用户度电分摊水平测算及执行情况、电量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三)上述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山东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省能源局(电力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25日
- 山东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20231219
- 山东省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877号)20231109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20〕19号)20200206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60号)20190620
- 鲁6月21日截止||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51号 )20190612
- 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 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9〕42号)20190321
-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号)20180917
山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2020年山东拟申报竞价的光伏共19个项目,项目规模为97.6万千瓦;
- 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平价上网:各市已实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一并报送,4月20日前上报;
- 有补贴风电项目:已超”十三五”,不能安排集中及分散式风电;18年前项目推进今年并网;
- 海上风电:稳妥推进前期工作;
- 光伏户用:做好管理服务;
- 竞价光伏:已确认平价不能参与,按照《山东省2020年竞价方案实施》。
竞价光伏安排:
- 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由市级电网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普通光伏电站:由各市级电网企业于5月20日前上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6月1日前,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具备条件的普通光伏电站逐一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省能源局;
- 省能源局将会同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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