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20231225

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20231225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我委将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20231225

注:
1.绿色等级区域。按照分布式电源可接网容量,有序推动分布式电源备案建设。
2.黄色等级区域。分布式电源接网消纳有限,新增分布式光伏备案前应与当地电网企业沟通,配电网反送潮流超过设备限额80%地区,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配电网反送潮流不超过设备限额80%地区,确需接入的项目,应开展专项分析。
3.红色等级区域。分布式电源接网消纳困难,在电网承载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


☛☞黑龙江省能源☜☚
黑龙江省能源文件

黑龙江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黑龙江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黑龙江发改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421

  • 支持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平价项目的申报,2019年已安排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贫困县本年度不再安排;
  • 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
  • 支持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
  • 支持“新能源+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模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
  • 对四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的开发风电、光伏项目给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价项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 2019年平价项目在当年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在今年的申报项目中给予适当奖励,未并网的不允许申报今年的项目;
  • 风电项目最低申报规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规模不得超过200MW。同一投资主体只能申报1个风电场或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支持存量项目转平价;
  • 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本文来自黑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drc.hlj.gov.cn/drc/c111433/202312/c00_31696758.shtml

(0)
GoodLinkGoodLink百科编辑
上一篇 2023年12月25日
下一篇 2023年12月26日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