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公告20211013

辽宁省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公告20211013

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公告

按照发展改革委《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1〕378号)要求,结合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全省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等文件精神,根据电网公司消纳分析,排除在建项目规模,2021年朝阳市新增风电建设规模200万千瓦,为促进朝阳市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朝阳市人民政府启动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工作,公开优选项目投资商。

本次优选风电规模为200万千瓦,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15万千瓦。

根据竞配成功的项目工作进度,投资业主可分两批上报风电项目,第一批上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第二批上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将分批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申报企业应承诺入选项目按照要求的时间内正式开工,并最晚在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已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要求,按照各企业的实力业绩、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技术设备及方案的先进性、申报电价的竞争力、促进地方社会及经济效益的落实方案等条件,将协调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产业带动等整体和谐发展,通过参与调峰调频、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多能互补灵活调节等系统的建设,带动朝阳市电网健康发展。通过综合评分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风电项目及投资主体。

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具体组织相关优选工作,现邀请有意向的投资主体参加申报。

1、 优选机构: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优选服务单位: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

3、 优选范围

申报主体及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管理要求,符合《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相关要求,项目投资人认真论证盈利能力,全方位评估各种风险,自愿参加低价上网(部分电量低于燃煤基准上网电价)竞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优选服务单位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风电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向省发改委上报项目业主及规模名单。

4、申报人:

(1)参与风电项目开发的投资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对于申报企业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集团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的,均视为同一主体。

(3)投资主体或其集团公司累计建成并网运营装机容量、建设容量、开发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投资主体2020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财务报表中,在国内总资产要达到10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20亿元及以上。

(4)投资主体及其集团公司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处于禁止在辽宁申报建设风电项目处罚期内。

(5)申报企业应承诺在朝阳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承诺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并网5年内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应承诺入选项目在2022年6月底前开工,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期开工并网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扣除其相应履约保函及取消其规模配置。

(7)在2020年朝阳风电优选工作中已获得指标的各类合作协议等文件,本次优选不再重复计列,对于已签但近年来无实质进展的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均视作无效。

5、优选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7日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登记和售卖优选文件。凡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至 2021年10月17日,每天9时至18时,申领人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solarenergy@ndrc-jp.cn。经审核通过后,优选服务联系人将优选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2)优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问题澄清及答疑:本次优选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问题澄清和答疑,申报企业将需要澄清解答的问题于10月14日 17:00 前发送至solarenergy@ndrc-jp.cn,问题澄清和答疑将在10月15日17:00前通过邮箱solarenergy@ndrc-jp.cn反馈各申报企业。

7、申报文件截止及优选时间:

申报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2:00。逾期递交的申报文件恕不接受。

8、优选地点:初定在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北京毕节禾禾酒店5楼会议室。根据疫情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朝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10、联系人:

优选机构: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贾飞宇

电 话: 15942108198

优选服务单位: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5层508室

联 系 人:刘冰冰

电 话:13264069795

邮 箱:solarenergy@ndrc-jp.cn

开户名称: 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号:6214111042280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辽宁省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公告20211013

辽宁省
辽宁省能源文件

辽宁2021年风光储项目

  1. 辽宁朝阳市:关于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结果的公示20211019
  2. 辽宁省朝阳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公告20211013
  3. 辽宁省营口市:关于营口市陆上风电建设指标竞争配置优选工作结果的公示20211009
  4. 辽宁省营口市陆上风电建设指标竞争配置优选工作公告20210926
  5. 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1〕378号)20210916
  6.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辽发改新能字〔2021〕37号)20210625
  7.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发改电力字〔2021〕25号)20210429
  8. 辽宁《关于明确渔光互补用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0422
  9.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辽宁2020年及以前风光项目

  1. 辽宁省关于印发风电、光伏发电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辽发改能源〔2020〕392号)20200724
  2. 关于印发《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20200513
  3.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4.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三年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年)》意见的通知
  5. 辽宁省发改委印发征求报送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意见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19〕28号)20190618
  6. 辽宁发改委关于报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辽发改新能字函〔2019〕17号)20190417
  7. 20181123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公示“十二五”以来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梳理结果的通知

辽宁其他能源文件

  1.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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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朝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chaoyang.gov.cn/html/CYSZF/202110/0163410617420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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