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各市要扎实推进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项目及光伏竞价项目的建设工作。请各市能源局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各类存量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并网,纳入全省保障性并网规模,确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
二、 继续完善项目储备库
请各市能源局依据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要求,继续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结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分析新增项目的开发潜力、电力消纳等,做好本市项目库管理工作,推动项目抓好前期工作落实,实现接续发展。
三、 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
严格做好全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执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
四、 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纳入全省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保障性并网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请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前期工作,我们拟会同山西能监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组织业内专家,对有关项目建设方案,特别是项目装机规模、配套储能设施、电网调节、火电调峰、负荷响应等适配性进行论证,按照国家“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成熟一个,安排一个。
五、做好保障性并网项目申报工作
- 请各市能源局严格执行«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从各市储备项目库中,认真筛选项目,落实建设条件,规范开发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抓紧组织优选工作。晋北三市暂不考虑风电竞配项目,其余地市风光发电项目规模按2:8比例申报。
- 请各市能源局将优选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能源局,市级文件(5份)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0份,U盘电子版1份),派专人于9月10日下午18:00前送至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百合商务大厦A2-28层接待室),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附件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模式,依据本省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统筹衔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储备工作,推动实现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科学布局
结合国家风光发电监测预警、我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资源禀赋、电网消纳等条件,优选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契合地方发展需要、投资建设能力较强、创新示范意义突出的项目。
(二)权重引导,强化责任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确定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建设规模。各级政府与相关企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
(三)公平竞争,有序组织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竞争配置方案、流程及结果,进行项目优选配置。
(四)规范秩序,优化环境
各市(县)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确定年度开发项目,确保完成2021年我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19%和2022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20.25%,推动我省风电、光伏发电有序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前期工作
- 申报企业与县政府签订资源开发协议;
- 风电项目需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
- 取得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
⑴自然资源部门的符合国土相关用地政策的证明文件或支持性意见;
⑵环保部门出具的符合环保政策的支持性意见;
⑶水利部门出具的符合水土保持的支持性意见;
⑷林业部门出具的符合林业相关政策的支持性意见。
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并落实用地情况,明确项目用地性质、有土地租赁协议(唯一租赁协议)。申报项目如出现坐标重叠,视为无效申报。
- 利用已有送出线路的项目需提供电网公司已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性文件。
(二)企业能力
- 申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提供相应的投资业绩印证材料及有关资信证明;
- 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开发建设和运营经验。
五、申报规模
(一) 单体项目规模
- 利用电厂现有土地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均不受规模限制;
- 新建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10万千瓦;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 分地(区)市规模
结合我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经电网公司测算,2021年、2022年全省需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1120万千瓦。综合考虑资源禀赋、消纳条件、在建存量项目规模及项目落地率,各市申报控制规模详见下表。
(三)奖励规模
- 市级奖励:朔州市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全部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给予奖励20万千瓦装机总规模,由朔州市能源局自主择优另行确定上报。
- 企业奖励: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山西神头发电有限公司,在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中有项目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并积极带动了我省光伏相关产业发展,分别给予奖励10万千瓦装机规模,由企业直接上报。
六、优先支持鼓励类型
(一)优先支持利用电厂现有土地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
(二)对已完成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集团公司,优先安排;
(三)优先支持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助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四)鼓励光伏+农业、林业、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融合发展;
(五)鼓励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开展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类项目。
七、工作流程
(一)地市初选
各市能源局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前期项目储备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规模和优先支持鼓励类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进行优选,并将工作组织情况及项目优选结果按要求报送。
(二)联合评审
成立由能源、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能监办等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及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工作组根据各市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企业能力、技术方案、综合资信等各项支持性条件,制定评分标准,结合省级电网公司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综合打分,按分值排名优选,确定项目清单。
(三)网站公示
评审结果在省能源局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书面提出意见,上报省能源局。
(四)下发通知
公示结束,省能源局将拟确定的项目清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下达山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申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等要求,严禁“先建先得”,已完成核准(备案)尚未建成且工程投资未完成50%的项目或已纳入建设方案但并网完成率低于80%的项目单位,不得参与本年度同一市域范围新建项目申报。
(二)申报企业要对项目并网时间等事项进行承诺(见附1)。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6月底前并网。
(三) 项目申报单位有过失信记录,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年度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省新能源项目申报,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惩戒。
(四) 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擅自进行项目转让。
(五) 各市能源局要按本《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汇总申报项目信息表(见附2),申报材料清单要求附后(见附3)。
附:
1.xx企业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2.xx市2021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申报表
3.山西省2021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相关文件汇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819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 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20200731
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现予公布。
光伏竞价申报情况:
- 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辽宁、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申报;
- 4168个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
- 总装机容量为3350.9114万千瓦。
- 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9个省份未申报项目。
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
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
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
- 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
-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
有24个省市正式发布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
有12省市发布了光伏、风电平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有16省市发布了光伏竞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公示 或招标公示。
有4个省市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国家电网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
各省光伏竞价项目公示
-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0060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辽宁公布了参与2020年光伏竞价的项目名单,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共39个项目,总规模为6.5432万kW。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各省平价风电/光伏项目
-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 大同市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上报项目公布20200610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青海省能源局】推动青海光伏平价上网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0512
- 天津市发改委关于报送我市2020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材料的报告20200511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相关重要文件
-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20210427
-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5
-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25
-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2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20200518
-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18
-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20200506
-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0510
- 20190115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就《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更新中~~~
中国2021年新能源项目汇总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河北省 | 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 暂无 |
山东省 | 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 储项目公示20210607 |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
江西省 | 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 暂无 |
黑龙江省 | 能源基地20210315 | 暂无 | 暂无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 广西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7号)20210507
广西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度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3号)20210319 -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新能源〔2021〕319号)20210430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20210326
-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文件及信息汇总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 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310
-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历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标签: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20210511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20200305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20190528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84号)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