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保障性并网规模按照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确定。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1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22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2021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年)建设规划》文件要求,由各盟市相关主管部门有序组织开展。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2021年,自治区能源局将有序安排和推进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新能源制氢等市场化并网项目。
二、布局原则
立足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推动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综合考虑资源条件、新增规模和生态环保等因素,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的原则,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支持符合自治区整体规划的集中连片开发项目,优先安排风光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较好、建设条件好、盟市支持力度较大的集约化和集中式开发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为保障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的要求,自治区能源局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优选确定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进行初选后提交申报材料,按照竞争性配置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二)申报时间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可编辑电子版的申报资料(U盘)单独封装)报送自治区能源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建设要求
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各类存量项目应在2021年底前并网投产,对于超出核准(备案)有效期而长期不建的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根据国家要求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及时予以废止。列入2021年度计划的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并网。
四、电网接入消纳保障
请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开展消纳论证,落实好新建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和消纳方案,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的要求,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统筹协调,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保障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确保项目按期发电并网。
五、其他
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加强项目申报管理;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按月向自治区能源局上报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月开发建设情况,并及时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项目核准(审批、备案)、开工、建设、并网等项目信息;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监管、奖惩等管理机制,加大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力度。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张文元(风电),联系电话:0471-5221771)
(联系人:张 涵(光伏发电),联系电话:0471-52220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pdf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pdf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申报类型
集中式风电项目。
(二)布局原则
综合考虑资源状况、建设条件等方面,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的原则,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优先支持符合自治区整体规划的集中连片开发项目,优先安排风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较好、建设条件较成熟、盟市支持力度较大的项目。鼓励外送线路和升压站均已建好、具备扩容条件及送出能力并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接入条件落实情况
优先支持接入条件落实程度高、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好、能够尽快建成并网的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项目应按附件填写项目接入系统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如有)。
2.土地落实情况
申报项目应按要求落实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具体要求包括:已开展土地利用、水源地、林地、环保、压矿、军事、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禁止建设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场址属于国家允许建设风电项目的土地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附拐点坐标)。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供土地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对项目场址土地属性及权属的明确证明文件。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能源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之前,需就拟申报的项目能否征占用基本草原书面征求同级林草部门的意见,并将盟市林草部门的意见以及拟申报项目基本草原排查文件作为项目申报文件的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申报规模。
2021年计划新安排集中式风电项目62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440万千瓦、蒙东地区180万千瓦。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风电项目规模分别不得超过200万千瓦、15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单体规模上限为50万千瓦、下限为10万千瓦。
申报规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盟市,该盟市申报项目均不受理。
(二)申报主体。
一是各企业独立申报,
二是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等组成多种形式的联合体进行申报,单个联合体中参与组合的企业个数不超过两家。
(三)提高项目技术水平。申报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应满足《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规范》要求,并具有一定先进性(风电设备动态功率曲线保证率不低于96%,风电机组可利用率不低于96%)。电化学储能容量应为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15%(2小时),充放电不低于6000次(90%DOD),单体电芯容量不低于150Ah,需具备电芯型式试验报告,需采用先进消防系统,配置能量管理系统;若为物理储能、光热储能或其他储能形式,调峰功率和容量不低于上述电化学储能方案的相同效果。项目应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管理单位的评审、监督、检查和验收等。
(四)申报企业有关要求。项目优选过程中将综合考虑企业的申报材料以及申报企业已有风电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等情况。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业绩,并承诺在项目全容量并网之前,投资运营主体不得变更权益资产所属关系,否则其母公司(就投资主体而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自治区新能源申报。
(五)做好电网支持工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对2021年自治区风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优选公示通过后,尽快做好其接入消纳的研究论证工作,出具接入消纳相关意见。
2.做好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设工作。
(六)完善项目建设监管。申报项目应承诺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和并网工作。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上报信息,对于不能按计划并网的项目,该项目开发企业及其集团(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所属其他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自治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和建设;未落实前述各类承诺的项目,将采用信用体系、集团新能源限批等处罚措施。
(七)促进自治区绿色转型发展。对于有承诺产业投资的项目申报企业,要求其相关装备制造产业总投资、建设计划(落实期限不超过2年)、达产后年产值(至少2年)等内容按期落实。
各盟市要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详细监管举措并定期巡查落实情况,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抽查。
(八)项目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相关支持性文件和建设方案,主要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
本次项目优选以“盲审”形式开展,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按本方案要求编制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文件(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2套常规申报资料和5套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申报资料,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八),于2021年9月22日之前将《各盟市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各集中式风电项目相关材料报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涉及投资主体信息的格式要求需严格执行,对故意透露投资主体信息或者两套文件信息存在不一致的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项目优选
自治区能源局本着坚持竞争配置资源、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式风电项目优选。专家组在不掌握投资主体信息的情况下对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资料进行“盲审”,优选全过程在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完成,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自治区2021年竞争配置工作有关文件对2021年集中
式风电项目接入条件、土地条件、建设时序和文件完整性的基本要求。对接入系统方案明显不可行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阶段为项目优选。对通过合格性评审的集中式风电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从对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前期工作深度、储能配置、技术方案、企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三)结果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根据项目竞争配置方案完成评选后,将入选集中式风电项目名单通过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四)信息填报
通过公示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填报要求进行填报,项目信息填报程序及时间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及资信证明
二.集中式风电项目信息表
三.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文件分值对应页码表
四.集中式风电项目落实用地支持性文件
五.XX盟(市)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表
六.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打分表
七.承诺函
八.项目申报资料装订格式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申报类型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布局原则
综合考虑资源状况、建设条件等方面,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的原则,重点在沙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优先支持符合自治区整体规划的集中连片开发项目,优先安排光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较好、建设条件较成熟、盟市支持力度较大的项目。
鼓励外送线路和升压站均已建好、具备扩容条件、送出能力并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接入条件落实情况
优先支持接入条件落实程度高、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好、能够尽快建成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项目应按附件填写项目接入系统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如有)。
2、土地落实情况
申报项目应按要求落实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具体要求包括:已开展土地利用、水源地、林地、环保、压矿、军事、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禁止建设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场址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附拐点坐标)。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供土地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对项目场址土地属性及权属的明确证明文件。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能源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之前,需就拟申报的项目能否征占用基本草原书面征求同级林草部门的意见,并将盟市林草部门的意见以及拟申报项目基本草原排查文件作为项目申报文件的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申报规模。
2021年计划新安排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8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330万千瓦、蒙东地区50万千瓦。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总和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5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上限为30万千瓦、下限为10万千瓦,升压站和外送线路均已建好的扩建项目下限为5万千瓦。
申报规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盟市,该盟市申报项目均不受理。
(二)申报主体。
一是各企业独立申报,
二是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等组成多种形式的联合体进行申报,单个联合体中参与组合的企业个数不超过两家。
(三)在沙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未经修复和恢复生态功能的)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中应提出明确、量化的治理效果,承诺综合利用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并接受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提高项目技术水平。申报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具有一定先进性(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8%和20.5%,一年内衰减不高于2.5%,后续年内衰减不高于0.5%),优先支持具备高技术含量和行业影响的光伏融合发展模式。电化学储能容量应为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15%(2小时),充放电不低于6000次(90%DOD),单体电芯容量不低于150Ah,需具备电芯型式试验报告,需采用先进消防系统,配置能量管理系统;若为物理储能、光热储能或其他储能形式,调峰功率和容量不低于上述电化学储能方案的相同效果。项目应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
(五)申报企业有关要求。项目优选过程中将综合考虑企业的申报材料以及申报企业已有光伏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等情况。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业绩,并承诺在项目全容量并网之前,投资运营主体不得变更权益资产所属关系,否则其母公司(就投资主体而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自治区新能源申报。
(六)做好电网支持工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对2021年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优选公示通过后,尽快做好其接入消纳的研究论证工作,出具接入消纳相关意见。
2.做好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设工作。
(七)完善项目建设监管。申报项目应承诺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和并网工作。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上报信息,对于不能按计划并网的项目,该项目开发企业及其集团(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所属其他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自治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和建设;
未落实前述各类承诺的项目,将采用信用体系、集团新能源限批等处罚措施。
(八)促进自治区绿色转型发展。对于有承诺产业投资的项目申报企业,要求其相关装备制造产业总投资、建设计划(落实期限不超过2年)、达产后年产值(至少2年)等内容按期落实。各盟市要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详细监管举措并定期巡查落实情况,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抽查。
(九)项目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相关支持性文件和建设方案,主要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
本次项目优选以“盲审”形式开展,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按本方案要求编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文件(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2套常规申报资料和5套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申报资料,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八),于2021年9月22日17点之前将《各盟市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材料报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涉及投资主体信息的申报资料格式要求需严格执行,对故意透露投资主体信息或者两套文件信息存在不一致的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项目优选
自治区能源局本着坚持竞争配置资源、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专家组在不掌握投资主体信息的情况下对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资料进行“盲审”,优选全过程在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完成,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自治区2021年竞争配置工作有关文件对2021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条件、土地条件、建设时序和文件完整性的基本要求。对接入系统方案明显不可行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阶段为项目优选。对通过合格性评审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从对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前期工作深度、储能配置、技术方案、企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三)结果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根据项目竞争配置方案完成评选后,将入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名单通过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四)信息填报
通过公示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填报要求进行填报,项目信息填报程序及时间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及资信证明
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
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文件分值对应页码表
四.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用地支持性文件
五.XX盟(市)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表
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打分表
七.承诺函
八.项目申报资料装订格式
- 内蒙古能源局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93号)20210625
- 【加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20210603
- 内蒙古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首批重点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25号)2021041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52号 )20210122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52号 )20210122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经营区域内首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第二阶段)的公示20200508
- 关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第一阶段)的公示20200417
- 内蒙古工信厅关于征求《2020年度内蒙古西部电网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0041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0〕140号)20200309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拟申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20190626
-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20190616
- 内蒙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内蒙新能字〔2019〕242号)20190429
- 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 )20180927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内蒙古自治区公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11个项目共计1.4GW。
- 其中蒙东600MW,蒙西800MW;
- 其中,国电投、国能投各350MW,华能200MW,天合光能、东方日升各200MW,京能、大唐各100MW。
- 从投资企业来看,大部分均为央企或者国企,此外天合光能、东方日升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 从项目规模来看,单体规模100MW起,最大的项目为国家能投鄂尔多斯的250MW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
内蒙古能源局转发关于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0〕170号)20200324
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相关文件汇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819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 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20200731
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现予公布。
光伏竞价申报情况:
- 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辽宁、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申报;
- 4168个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
- 总装机容量为3350.9114万千瓦。
- 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9个省份未申报项目。
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
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
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
- 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
-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
有24个省市正式发布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
有12省市发布了光伏、风电平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有16省市发布了光伏竞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公示 或招标公示。
有4个省市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国家电网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
各省光伏竞价项目公示
-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0060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辽宁公布了参与2020年光伏竞价的项目名单,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共39个项目,总规模为6.5432万kW。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各省平价风电/光伏项目
-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 大同市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上报项目公布20200610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青海省能源局】推动青海光伏平价上网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0512
- 天津市发改委关于报送我市2020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材料的报告20200511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相关重要文件
-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20210427
-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5
-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25
-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2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20200518
-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18
-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20200506
-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0510
- 20190115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就《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更新中~~~
中国2021年新能源项目汇总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河北省 | 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 暂无 |
山东省 | 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 储项目公示20210607 |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
江西省 | 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 暂无 |
黑龙江省 | 能源基地20210315 | 暂无 | 暂无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 广西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7号)20210507
广西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度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3号)20210319 -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新能源〔2021〕319号)20210430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20210326
-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文件及信息汇总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 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310
-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历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标签: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20210511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20200305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20190528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84号)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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