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1日印发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节选)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关键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系统谋划我省未来五年能源发展,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划明确了我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时期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编。
目 录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二、提升能源创新驱动能力
三、保障能源稳定可靠供应
四、保障能源领域安全生产
五、强化能源节约绿色生产六、强化能源惠民服务力度
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规划引领
三、强化监督管理
四、完善要素保障
五、夯实科技支撑
六、加大舆论宣传
附图1 山东省“十四五”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布局示意图
附图2 山东省“十四五”电网布局示意图
附图3 山东省“十四五”天然气管网布局示意图
附图4 山东省“十四五”原油管网布局示意图
附图5 山东省“十四五”成品油管网布局示意图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决策部署,锚定“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要求,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能源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四增两减、一提升、两保障、两强化”工程,加快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立足能源消费大省实际,统筹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深入落实科教强鲁战略,大力推动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系统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着力解决制约能源领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激发能源发展活力。
坚持开放多元、安全发展。充分发挥区位、市场、基础设施等综合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黄河流域中上游省份能源合作,构建协调联动、多能互补、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筑牢能源安全底线。
坚持节约优先、高效发展。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理念,把能源节约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节能的引导和倒逼作用,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补强城乡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能源供应网络和服务体系,改善人民生活用能品质。坚决防范化解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实施“四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天然气、省外来电做加法,打造全国重要的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沿海LNG接卸基地、跨区域电力消纳基地和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突出煤炭、煤电做减法,淘汰低质低效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全部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
(一)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1.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战场,积极推进风电开发。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建尽建原则,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充分利用海上风电资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科学布局陆上风电。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
2.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加快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和济宁、泰安、菏泽、枣庄等市采煤沉陷区,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集中式电站。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成“百乡千村”低碳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700万千瓦。
(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坚持高效利用存量和高质发展增量相结合,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跨区域电力消纳基地,加快送端配套电源建设,持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到2025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
1.提高既有通道利用水平。围绕提升既有直流通道送电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按照“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加快上海庙至临沂特高压直流通道千万千瓦级电源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扎鲁特换流站近区现役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在吉林白城、松原和内蒙古通辽、兴安盟等地,新建扎鲁特至青州特高压直流通道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在银东直流通道送端新建可再生能源基地,优化调整配套电源结构,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到2025年,既有直流通道利用小时数提高到4500小时以上。
2 有序推进新通道建设。加快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形成“三直三交”特高压受电格局,新增接纳省外来电能力800万千瓦;配套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适时启动第四条特高压直流通道研究论证。
(二)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能源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培育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氢能、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产业。
1.氢能。围绕创建“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发挥我省氢能产业基础优势,健全完善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全产业链氢能体系,加快形成“中国氢谷”“东方氢岛”两大高地,打造山东半岛“氢动走廊”。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推动氢能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加快发展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运输,探索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加氢站建设,开展加油、加气、充电和加氢站合建模式试点。加大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制造等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推动燃料电池装备规模化生产。加快氢能多领域多场景应用,在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等场所推进氢能应急电源示范,在海岛、园区等特定区域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到2025年,加氢站数量达到100座,实现产值规模1000亿元。
2. 储能。以市场化为导向,科学合理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路线,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鼓励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支持建设运营共享储能设施,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完善储能设计、验收、检测、接入等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着力构建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到2025年,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3. 综合智慧能源。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支撑,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城市商业区、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等,依托配电网、配气网、热力网等能源网络,因地制宜建设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能协调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汇集、传输、转换、运行等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鼓励以分布式风电、光伏等为主要电源的“智慧微网”建设,与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4. 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以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省,在烟台、威海、东营等地建设高端风电装备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中国北方风电母港。依托沿海核电基地建设,聚焦国和一号、华龙一号、高温气冷堆等三代及以上核电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重点在烟台、威海、济南等地布局核电装备产业园区。发挥太阳能利用规模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制造及配套产业,积极培育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龙头企业、光电开发利用骨干企业和其他配套企业。围绕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装备,装备制造基地。围绕超深井油气开采、高端装备制造,在东营、烟台和泰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 山东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20231219
- 山东省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877号)20231109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20〕19号)20200206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60号)20190620
- 鲁6月21日截止||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51号 )20190612
- 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 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9〕42号)20190321
-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号)20180917
山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2020年山东拟申报竞价的光伏共19个项目,项目规模为97.6万千瓦;
- 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平价上网:各市已实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一并报送,4月20日前上报;
- 有补贴风电项目:已超”十三五”,不能安排集中及分散式风电;18年前项目推进今年并网;
- 海上风电:稳妥推进前期工作;
- 光伏户用:做好管理服务;
- 竞价光伏:已确认平价不能参与,按照《山东省2020年竞价方案实施》。
竞价光伏安排:
- 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由市级电网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普通光伏电站:由各市级电网企业于5月20日前上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6月1日前,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具备条件的普通光伏电站逐一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省能源局;
- 省能源局将会同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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