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的目标,服务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行动方案》主要提出了两个层面的目标。
一是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力争实现“双脱钩”,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二是建成零碳电力系统。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零碳电网。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元。
《行动方案》为我省加快推动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部署了“六大行动”。
一是清洁能源开发行动。围绕水、风、光、地热、天然气5个能源品种,明确了推进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等5项任务。
二是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围绕加强省内骨干电网建设等6个重点开展工作,引领全国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示范行动。
三是清洁能源替代行动。通过部署电能替代、清洁取暖、绿色交通、绿氢应用、城乡用能5个工程,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四是储能多元化打造行动。从推进储能工厂、抽水蓄能建设,发展新型储能、建设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打造多元协同高效储能体系。
五是产业升级推动行动。依托光伏、储能、水电、风电前沿技术应用,形成绿色技术和标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六是发展机制建设行动。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引导绿色能源消费,深化我省“能源革命”构建市场化发展体系。
《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内容摘要
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青海清洁能源优势,以服务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以“双主导”推动“双脱钩”,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零碳电力系统基本建成,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力争实现“双脱钩”,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清洁能源集约化发展
——推进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清洁能源开发建设中严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能源产业开发中落实生态优先战略。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坚持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化,在能源供给和消费中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深度挖掘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潜力。“十四五”期间有序实施黄河上游水电站开发建设规划,全力推进玛尔挡、羊曲水电站建成投产。积极开展茨哈峡、尔多、宁木特水电站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黄河上游已建水电站扩机改造。充分发挥水电调压调相功能,提高新能源消纳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州、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治沙。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
——推进光热发电多元化布局。发挥光热发电灵活调节、电网支撑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优势,推进光热发电多元化开发建设。创新技术发展模式,示范推进光热与光伏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到2030年,青海光热电站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稳步推进地热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发展。深入推进共和至贵德、西宁至海东地区地热资源、共和盆地干热岩开发利用,实现试验性发电及推广应用。统筹做好天然气储气调峰工作。发挥燃气电站深度应急调峰和快速启停等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定规模的燃气电站,推动气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编制核能开发利用规划,完成小堆供热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稳妥推进核能开发利用。
以系统集成思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强省内骨干电网建设。重点围绕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和输送、负荷中心地区电力需求增长、省内大型清洁电源接入需求,建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进一步提升东西部电网断面输电能力,满足海西、海南两大清洁能源基地互济需求,构建绿色高效的资源配置平台。加强750千伏骨干电网建设,优化调整330千伏电网结构,建设玉树至果洛第二回330千伏线路,加强省内外联络互供能力,全面提高主网架安全可靠性。
——打造西北区域电力调蓄中心。加强省间电网互联,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十四五”期间,建成郭隆至武胜第三回750千伏线路。适时推进羚羊至若羌双回750千伏线路,实现青海与新疆电网互联,在青海形成海南、海西两大电力枢纽,双轮驱动青海乃至西北区域电力清洁转型。
——加快推进跨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在实现青海省内清洁低碳发展基础上,积极扩大绿色电力跨省跨区外送规模,支撑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服务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十四五”初期,建成投产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二期配套清洁电源,实现世界首条完全采用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电的特高压通道工程满负荷送电。重点围绕海西清洁能源基地,开展青海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研究论证工作。根据第二条通道推进情况,适时研究论证第三条跨区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和配套清洁能源基地。
——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优化整合青海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各类储能资源,公平引入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放开市场化交易,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调节、多向互动,积极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模式。
——率先打造零碳电力系统。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煤电功能定位,持续完善主网架结构,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运行和交易机制,持续推进全网绿电示范行动,不断延长全网绿电持续时间,引领全国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示范行动,在“十四五”初期实现丰水期煤电全停的全网绿电实践;在2030年前完成存量煤电转调相机或紧急备用电源改造,在系统中仅发挥支撑调节和紧急备用功能,实现煤电电量清零;打造零碳电力系统。推进燃气发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应用,在全国建成首个省域零碳电力系统。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推动工业领域负荷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加强盐湖化工、有色等高载能行业中间歇性负荷的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需求侧终端设备智能化改造和需求侧响应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需求侧响应激励政策,促进商业模式建立,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
以绿色共享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加快构建以电能消费为主导的清洁能源体系。积极拓宽清洁电力应用领域,扩大居民生活用电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终端用能领域电气化水平。
——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继续用好援青政策,协调用好国家“三江源”清洁取暖输配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峰平谷电价,争取国家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政策支持。全力实施“洁净三江源”和清洁取暖示范县工程,循序渐进扩大试点改造范围。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供暖、地热供暖、电供暖为主导的清洁供暖体系,率先实现全省供暖清洁化。
——加快推广绿色交通工程。加快推广绿色交通,创新电动车发展商业模式,结合多元化应用场景,建立换电充电相结合的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共享经济与绿色交通相融合。“十四五”末期,市政车电动化率100%,出租车电动化率100%。率先实现全省汽车电动化。
——积极推进绿氢终端应用。发挥青海光伏发电成本低的优势,推动光伏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积极探索氢气在冶金化工领域的替代应用,有效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
——打造清洁低碳的新型城镇化能源体系。建设智能互动的城镇配电网,加强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中心城市(区)围绕发展定位和高可靠用电需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配电网,供电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支撑新型城镇化下的清洁用能需求。城镇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满足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
——打造绿色循环的乡村振兴能源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普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重点推进新型小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和电力普遍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实施电网延伸工程,提升涉藏地区供电可靠性、可及性。加大农村地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打造新型乡村清洁能源集体经济,以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支撑乡村振兴。
以优化布局打造多元协同高效储能体系
——大力推进黄河上游梯级储能电站建设。充分发挥大型水库电站长周期储能调蓄作用,建设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充分挖掘水电调节潜力,实现水电二次开发利用。推动常规水电、可逆式机组、储能泵站协同开发模式,推动玛尔挡、茨哈峡等水电站可逆式机组梯级电站储能项目建设运行。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在电力系统调峰调频、事故备用功能,并为青海电网提供储能调节、晚间基础电量支撑作用。完成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贵南哇让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玛尔挡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实现电力系统中长周期储能调节。
——积极发展新型电储能。依托青海盐湖锂资源优势,围绕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发挥电化学储能在电力系统中多功能优势,完善电力市场和补偿机制。“十四五”末,青海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
——合理配置多元储能体系。发挥各类储能技术经济优势,构建以流域梯级储能为长周期调节、抽水蓄能和长时电化学储能为中周期调节、短时电化学储能为短周期调节的多能互补的储能体系,满足系统供需平衡、新能源消纳、电网支撑等不同类型需求,打造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
以技术标准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建立清洁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清洁能源标准科研平台建设和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标准体系建立。开展不同气候条件、应用场景下光伏发电系统及部件实证研究,建立测试认证体系。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拓展储能实证基地,形成光热发电技术体系。开展干热岩勘察和开采技术研究,开展天然气水合物相关实验和基础性技术研究。依托光伏、储能、水电、风电前沿技术应用,形成绿色技术和标准体系。
——形成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攻关,推动清洁能源技术及设备提质增效,构建科技引领的能源创新体系。加快高效率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究,提高光伏转换效率。开展高海拔、低风速高原型风机研究,提升风电效率。促进新能源涉网性能改进升级,提高主动支撑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突破长时光热发电关键技术,推进成本快速下降。开展氢气制备与储运技术研究,开展大容量多元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加强页岩气、地热等新型清洁能源勘查开发技术攻关。
——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3大产业区规划布局。完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附加值,集群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产业链,构建线上线下全面支持的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圈,形成省内自主品牌。发挥盐湖锂资源优势,引进并培育锂电及配套企业,构建锂电产业链,为电化学储能提供产业支撑。扩展全生命周期循环经济,建立退役风机、光伏电池板、废旧锂电池回收产业链。
——引领发展清洁能源衍生产业。借助青海和全国其他地区光热等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盐湖产业规模,建设世界级盐湖基地。发展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充换电相结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链。引进发展大数据、区块链等绿色高载能产业,构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等数字产业链。加快推进农光、牧光、光伏治沙等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荒漠化治理,促进新型农业、牧业等产业发展壮大。加快绿电发展,零碳电网打造,建设零碳产业园。
以深化能源革命构建市场化发展体系
——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清洁能源资源更大范围、更高效率优化配置。综合运用价格、监管等手段,创新打造能源革命示范。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探索后补贴时代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模式,通过市场激励机制促进新能源发展。建立适宜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鼓励储能电站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以市场收益推动储能行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完善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以开发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调频调峰储蓄和碳汇价格要素,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风电和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稳定社会投资预期。在跨省跨区交易中对标受端省区峰平谷电价水平,探索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完善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电价机制。建立有利于分布式发电发展的输配电价机制。完善清洁供暖、电池充换的输配电价机制和终端销售电价疏导机制。
——保障清洁能源消纳。扎实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要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优化调度运行,有效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高效消纳,打造全国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利用高地。
——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主体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不断扩大交易市场范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出售绿证等方式,促进资金和资源在不同区域间融通,助力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实现清洁电力的绿色价值。鼓励通过应用清洁电力、购买绿证等方式,实现100%清洁能源产品和活动,引领全社会绿色用能风尚。(解丽娜 编辑整理)
青海省2021年风光储项目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投资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10928
- 青海省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落户德令哈(青海日报)20210926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7个标段)投资主体招标(青招字2021-09105)202109105
- 海西州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西发改能源〔2021〕358号)20210628
-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2021〕72号)20210611
- 青海省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21〕26号)20210118
青海省2020年光伏项目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0607
- 共计2GW光伏竞价项目,涉及20个标段,单个标段规模100MW。
- 其中海南州16个标段,海西州4个标段。
- 根据公示统计,华能在12个标段为第一候选人。
- 竞价项目需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完成并网的取消补贴资格;
-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中标人的中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竞争配置方案的通知(青能新能〔2020〕45号)20200411
- 全省拟新建平价项目120万千瓦:其中海西州80万千瓦,海南州40万千瓦。上报项目规模适当放宽至全省2020年拟安排规模的1.5倍,原则上海西州不超过120万千瓦,海南州不超过60万千瓦;
- 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建设,每个项目最高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2020年首期新建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实施。
- 2020年首期项目需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逾期取消建设权;
- 项目建成后执行0.2277元/千瓦时无补贴电价(20年固定电价);
- 原则上一个投资主体在各州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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