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同政发〔2021〕22 号) 20210628

关于印发《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同政发〔2021〕22 号) 20210628

关于印发《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和《山西省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晋清洁发〔2021〕1号)相关精神,更好的指导和推动2021-2023年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着力确保北京冬奥运会空气质量,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申报财政部等四部门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清洁取暖覆盖率2021年城区实现100%;2022年县城建成区实现100%;平原农村地区实施计划应由城区向外辐射,整村推进,到2023年底实现100%的目标,2021-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任务为:

1.2021年:集中供热1233.90万平方米,超低排放204.8万平方米,煤改电64991户,煤改气19232户,建筑节能51.16万平方米,农村节能4926户。

2.2022年:集中供热629.20万平方米,煤改电74653户,煤改气9152户,建筑节能102.31万平方米,农村节能9852户。

3.2023年:集中供热486.23万平方米,煤改电74203户,煤改气9925户,建筑节能102.31万平方米,农村节能9852户。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强化供热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实施热网建设和热源清洁化改造。引入市场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工程,建立新能源项目与清洁取暖联动机制在全市逐步推广风电光伏发电集中供暖工程的同时,“以工反哺农”,实现清洁取暖改造的可持续运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等措施,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2.清洁替代,节能又环保。以清洁化为目标,把节约能源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的全过程。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电力供需平衡,大力推广采用电、气、光热、地热、生物质等清洁集中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冬季取暖用散烧煤,减少冬季取暖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清洁取暖供应体系。

3.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从各县区现有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出发,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在保持补贴政策延续不变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待大部分居民冬季取暖费用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与改造前取暖支出比例一致时,实现政府补贴资金退出,确保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

4.科学决策,为民办实事。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科学的清洁供暖技术路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可持续运行的清洁供暖模式。扎实做好农村地区公益性机构的取暖工作,适当给予低收入和弱势群体更多政策倾斜。

二、重点工作分工

(一)优先集中供热工程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要优先发展集中供热,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城乡结合部、中心城镇延伸。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要根据热源情况积极推进管网延伸,大力发展清洁集中供热。一是加快新开工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确保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的按时投运。二是积极探索现役既有热电厂余热和其他工业余热回收,进一步增加供热面积。三是大力发展生物质、垃圾等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四是加大老旧一、二级供热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节能改造,提高供热效率和节能保温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二)有序推进“煤改电”工作按照“优先水暖、推广地暖、蓄直并存、经济适用”的思路,充分考虑农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煤改电”供暖模式。一是对已经确村确户的13079户且电力外网容量具备良好改造条件的农村分散用户,采取“太阳能+电辅热”、多档次电锅炉+水暖等采暖模式,既有舒适的取暖效果,又能降低“煤改电”运行费用,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对不具备电力外网容量条件的“煤改电”用户,在设备选型上采取热转换效率高、功率低的高科技新型电采暖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

(三)稳步实施“煤改气”工程“煤改气”工程要坚持以气定改的原则,切实做到“先规划、先设计、后改造”。一是要加大天然气管网以及LNG、CNG点对点气化装置的建设,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二是各县区对管网所及5KM范围内已进行改造但未通气的村庄和户数进行认真摸底、核实、查缺补漏后全部纳入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协调落实好气源保障,确保采暖季全部通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推动新能源与清洁供暖联动依托我市自然资源优势,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储备项目开发建设为契机,建立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清洁取暖(煤改电)联动运行机制,实施“以工反哺农”,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在促进清洁能源在冬季采暖期消纳的同时,推动清洁取暖的可持续运行。县区政府与新能源项目建设企业应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深化项目联动,探索培育新能源与清洁取暖一体化建设示范运营模式,多渠道吸纳民营资本、民营能源企业进入农村清洁取暖领域,聚焦降低农民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尽快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清洁化工作,形成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国网大同供电公司)

(五)积极发展生物质能供暖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中心城镇提供冬季民用取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与清洁取暖要同步实施,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住房节能改造。按照方案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城区和县城具备节能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提前谋划,及早安排部署,确保按期改造完毕。(责任单位:新荣区政府、左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八)过渡性取暖保障措施在三年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实施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决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对于列入三年滚动计划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还未实施的居民,以及在农村边远地区确实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可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清洁化取暖方式,保障居民温暖过冬。(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三、改造方式

(一)市、县(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中心城镇应以集中供热为主,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可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及其他清洁方式改造作为补充。

(二)其他农村分散用户通过建立新能源项目与农村清洁取暖的联动机制分步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模式。

四、清洁取暖补贴办法及标准

大同市2021-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补贴办法及标准,将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国家专项奖补资金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

五、职责分工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山西省能源局《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职责,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清洁取暖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大同市能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煤改电”改造任务完成。协调配合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电价、气价、供暖价格等事宜。负责汇总、分析、传递、协调全市“压非保民”工作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全市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和落实,指导各企业科学确定用气减停供次序。

大同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资金的争取和拨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取得施工许可证“煤改电”、“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技术指导各县区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电厂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负责督促集中供热锅炉、燃气设备和集中式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达到山西省地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供热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煤改气”改造任务完成及安全运营工作。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县区生物质改造任务完成。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标准燃煤货运车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力外网改造。负责将“煤改电”改造用户纳入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居民执行电价电量交易系统中。配合新能源项目与清洁取暖联动机制的实施。

华润天然气大同公司:负责“煤改气”管网入户改造。

其他相关企业:负责清洁取暖改造其他相关配套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战略布局,全力做好北京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坚决捍卫“大同蓝”。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的具体组织、设备招投标、施工、安全、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为确保三年清洁取暖改造计划的顺利实施,原则上设备招投标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

(三)加强部门配合清洁取暖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分工协作和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可依托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清洁取暖工作智慧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编制的方案要求和规划,认真制定各自负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施规范管理,切实组织好设备选型和招投标工作,强化工程监理及验收工作,对工程投入资金严格实施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稳定使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设备招投标、施工安装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做好清洁取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以及新能源建设项目的联动机制,以实施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积极培育清洁取暖运营商,探索PPP、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确保清洁取暖的可靠、经济、安全、长效可持续运行。

(六)严格绩效评价三年实施期内,财政部等国家四部门每年要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中央补助资金的拨付。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自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于每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改造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足额配套县级资金,认真完善有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绩效评价。

(七)加强调度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周例会制度和工作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年度清洁取暖工程完工后,各县区组织做好验收,报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工作考核依据。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问责。

(八)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作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把国家清洁取暖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附件:关于印发《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同政发〔2021〕22 号) 20210628大同市清洁取暖三年任务分解表.pdf

关于印发《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同政发〔2021〕22 号) 20210628

山西省能源
山西省能源文件

本文来自山西大同市人民政府,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dt.gov.cn/dtzww/szfwj1/202106/a915f4ffa3c247ef9777ba283b869f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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