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1〕370号
国网西北分部、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843号)文件精神,确保2021年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委重点围绕“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工作思路,综合考虑陕西电网网架结构和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实际,坚持“保量保价”与“保量竞价”相结合,在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优先发电量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可再生能源及综合利用类机组优先发电量
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关系以及节能降耗要求。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量计划,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
具体安排原则如下:
1. 根据本年度来水情况预测,兼顾资源等条件、历史均值和综合利用要求,统调水电企业年度预测发电量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全额执行政府定价。
2. 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类发电企业,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全额执行政府定价。
3. 纳入规划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光伏扶贫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收购,执行政府定价。其他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根据《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陕发改运行〔2021〕111号)文件要求,保障利用小时数(风电1700小时、光伏1250小时)以内的发电量作为“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执行本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国家另有规定的遵照规定执行;市场化交易电量作为“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执行交易合同电价;“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以外的发电量价格按照当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外送平均价下浮10%结算。
(二)火电机组“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
研究确定统调火电企业2021年“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在民生供热、超低排放、电煤保供、深度调峰、治污减霾、机组考核、电力保障贡献等七个方面,按照“适度平衡、重点倾斜”的原则予以安排。
具体安排原则如下:
1. 为保障民生采暖需要,热电联产机组按照《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运行〔2018〕1509号)文件规定,根据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提供的《2020年度陕西省热电联产指标计算》,民生采暖热化发电量按照实际需求下达。
2. 为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各统调火电企业安排优先发电量底数200小时,按照省国资委关于解决略阳电厂生产经营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陕西电网稳定运行需要,给予略阳电厂优先发电量底数适度倾斜,安排480小时。
3.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奖励200小时。
4. 为了加强政策引导,结合陕西电力运行实际,针对相关火电企业执行政策力度不同,给予优先发电量奖励:一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0〕435号),鼓励火电企业尽早签订2021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根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2020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且确认运力的火电企业,按照单位发电装机容量对应的签订的中长协煤量,1-5名各奖励100小时,6-11名各奖励50小时。二是积极响应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号召,在2020年关中地区治污减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统调火电企业给予发电量奖励。其中:关中地区统调火电企业奖励200小时;关中以外地区统调火电企业奖励100小时。三是鼓励关中火电企业通过各种措施降低煤耗水平,2020年关中各火电企业平均发电煤耗低于关中统调机组平均发电煤耗(499克/千瓦时)水平的给予电量奖励,参照各火电企业全年单位发电煤耗实际水平:480克/千瓦时以下各奖励150小时,480克-499克/千瓦时的各奖励100小时,在12月关中地区控制电煤耗用和保电、保热关键时期,发电煤耗较各自全年平均水平大幅下降(70克/千瓦时以上)的统调火电企业各奖励50小时。四是考虑到迎峰度冬期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31日),电煤价格上涨,电力供应紧张,对于积极响应电网调度管理,在电力保供方面做出贡献的发电企业,按照月度发电计划乘以当月全省统调火电企业平均计划完成率为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的超发电量部分,分别给予同等电量奖励。五是鼓励通过技术改造减少煤炭耗用,对于节能环保、综合利用的焦炉煤气、秸秆掺烧发电机组,分别奖励25小时。
5. 为保障陕西电网调峰需要,鼓励火电企业进行灵活性改造,开展深度调峰。参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西北监能市场〔2019〕82号)文件有关条款,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深度调峰机组名单,按照深度调峰能力和调峰效果分别给予利用小时数奖励。调峰最小出力达到额定装机容量30%(含)以下的,奖励150小时;30%-40%(含)的,奖励100小时;40%-50%(不含)的,奖励50小时。调峰效果奖励按照2020年相关火电企业实际调峰利用小时数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例:某火电企业2020年7月份获得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实际深度调峰20小时,2021年调峰效果奖励20/(12-7)*12=48小时)。
6. 为保障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鼓励火电企业加强设备维护,提高机组稳定性。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提供的火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机组名单,对考核优秀的前5名(不可调率﹤2%),各奖励100小时。
7.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556号)中提高煤电联营项目上网电量有关要求,对煤电联营机组,奖励25小时。
(三)火电机组“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印发的《陕西电力市场新建发电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发布后核准的燃煤发电机组,不再安排“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所涉及的神华神东店塔电厂、大唐渭南热电、陕煤新元洁能电厂、陕投商洛电厂、陕投麟北电厂等五家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全额纳入“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
(四)支持优先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
优先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遵循节能减排原则:按照大容量机组替代小容量机组、低煤耗机组替代高煤耗机组、环保机组替代非环保机组的原则安排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安排替代发电,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和属于国家关停范围内的火电机组不能作为替代方发电。
1. 火电机组可以转让给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机组,不得逆向转让。
2. 火电机组之间原则上只允许小容量、低效率、高污染及关停机组向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转让,不得逆向转让。
3. 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所需的发电量不得转让。
4. 热电联产机组“以热定电”电量及余热余压余气、垃圾发电等非常规机组优先发电电量不得转让。
5. 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替代常规火电机组发电交易。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受限地区,为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新能源机组之间可以开展相互替代发电交易。
(五)机组实际运行状况与优先发电量计划挂钩
由于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缺煤停机或缺煤减发等自身原因减发的电量,以后各月不增不补,同时该电量直接纳入到全网统一平衡电量中;对用电紧张情况下,能够服从调度指挥、稳发满发、为保电网安全做出贡献的电厂,原则上其多发电量在以后各月不扣不减。
二、总体安排
2021年夏季预测最大负荷2950万千瓦,较2020年夏季(2533万千瓦)增长16.46%,冬季预测最大负荷3050万千瓦,较2020年冬季(2930万千瓦)增长4.1%。在不考虑跨省外送,全省预留100万千瓦事故备用的情况下,夏季高峰时段电力缺口150万千瓦,冬季缺口达290万千瓦。若陕武直流冬季前投运并按照300万千瓦运行考虑,则冬季缺口将达到590万千瓦。
2021年,预计陕西电网调度口径用电量1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9%。考虑到陕西电网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缺口和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中电网企业输配电价下调的实际情况,暂预留外购电量总计40亿千瓦时,其中6000万千瓦时外购电价差收益,用于补贴参与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负荷削减用户。除此之外,不再增加其他外购电量,如确需外购,需请示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2021年,安排“保量保价”电量69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100亿千瓦时(统调机组55亿千瓦时、地方小水电45亿千瓦时),风电、光伏245亿千瓦时,综合利用机组58亿千瓦时,火电292亿千瓦时(保量保价计划280亿千瓦时、小火电12亿千瓦时)。预计“保量竞价”电量完成547亿千瓦时(风电、光伏40亿千瓦时、火电507亿千瓦时),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优先出清”方式予以保障。
1. 纳入规划的水能、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予以安排。其中:统调水电机组153.75万千瓦,按照往年实际发电水平,预测发电量55.2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590小时;综合利用机组90.2万千瓦,按照申报电量和往年实际发电水平,预测发电量58.48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6483小时。以上装机容量合计243.95万千瓦,预测发电量113.68亿千瓦时(详见附件1)。
2. 纳入规划的风能、光伏发电,按照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内“保量保价”和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外“保量竞价”两种方式全额收购。考虑机组投产情况、资源条件、发电受阻等因素后,预计2021年调度口径新能源发电量285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48亿千瓦时、光伏(含分布式)137亿千瓦时。
3. 陕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保量保价”装机容量2493万千瓦,制定“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计划280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123小时(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根据电网负荷情况,合理安排好各发电企业的月度生产调度计划,民生供热优先发电指标不得随意挪用,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明确至相应月份,并切实做到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予以优先结算。
(二)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按照“三公”原则,统筹安排发电企业机组运行方式,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各发电企业全年完成发电量比例基本相同,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定期通报年度电量执行进度和月度电量指标落实情况,确保各发电企业均衡完成年度优先发电量。
(三)省内用电紧张时段,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以煤定电、以可调能力定电”的方式,统筹安排发电企业机组运行方式,全力以赴确保省内用电。
(四)各发电企业要按照优先发电量计划的总体安排,加强生产、维护和检修管理,认真做好水库运行、电煤储运等工作,严格服从调度,积极参与电网调峰,共同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和系统稳定。
(五)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积极组织各发电企业之间的电量替代交易,并经电网调度部门安全校核后,将替代交易结果抄送我委。
(六)鼓励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热电机组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在非采暖季转让发电计划给能效高的单机大容量机组,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要加快电网改、扩建工程,科学安排各发电机组计划检修工作。发电企业要精心做好机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年度优先发电量顺利完成。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
2021年水电、综合利用类发电机组“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预测;
2021年陕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计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446号)20210923 |
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陕武直流一期项目共39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 |
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与风电、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
关于渭南市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结果的公示20210923 |
*根据专家评分,确定了排名靠前的13个项目共计150万千瓦纳入渭南市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4个共40万千瓦,光伏8个共100万千瓦,风光互补1个共10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至2021年9月27日。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388号)20210914 |
综合考虑确定了55个项目共计607万千瓦纳入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519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至2021年9月13日。 |
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相关文件汇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819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 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20200731
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现予公布。
光伏竞价申报情况:
- 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辽宁、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申报;
- 4168个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
- 总装机容量为3350.9114万千瓦。
- 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9个省份未申报项目。
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
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
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
- 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
-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
有24个省市正式发布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
有12省市发布了光伏、风电平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有16省市发布了光伏竞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公示 或招标公示。
有4个省市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国家电网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
各省光伏竞价项目公示
-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0060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辽宁公布了参与2020年光伏竞价的项目名单,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共39个项目,总规模为6.5432万kW。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各省平价风电/光伏项目
-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 大同市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上报项目公布20200610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青海省能源局】推动青海光伏平价上网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0512
- 天津市发改委关于报送我市2020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材料的报告20200511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相关重要文件
-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20210427
-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5
-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25
-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2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20200518
-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18
-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20200506
-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0510
- 20190115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就《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更新中~~~
中国2021年新能源项目汇总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河北省 | 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 暂无 |
山东省 | 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 储项目公示20210607 |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
江西省 | 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 暂无 |
黑龙江省 | 能源基地20210315 | 暂无 | 暂无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 广西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7号)20210507
广西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度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3号)20210319 -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新能源〔2021〕319号)20210430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20210326
-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文件及信息汇总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 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310
-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历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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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20210511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20200305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20190528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84号)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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