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 20200821

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 20200821

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0〕1310号

近年来,各地和有关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各项重点任务,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详见附件)。现就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  

一、坚持务实规范。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097号)等文件要求,务实规范开展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工作,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强化对试点工作情况的跟踪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电网企业、项目业主等有关方面,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各方加强沟通协作,同心同力做好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2020年9月起,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于每季度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本经营区内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推进情况。请各地试点牵头单位通过电规总院开发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监测评估平台”,于每月20日前报送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发挥平台“按月监测、按季分析”功能,请电规总院于每季度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分析报告。

四、强化风险自担。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列入第五批试点的全部项目都要结合相关电价政策和当地输配电价情况,认真开展经济性评估。项目业主要强化自担风险意识,在投资建设和后期运营中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五、健全完善通报和督办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机制,对工作进展成效显著的地区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试点推进成效较差的地区通报约谈,对典型项目适时确定为直接联系项目挂牌督办。

六、健全完善评估和调整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事中事后评估、动态调整机制,采取第三方评估和自评估等方式,对前四批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调整退出不再适合继续开展试点的项目。

七、允许在本轮输配电价核定后启动试点项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工作,2021~2022年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即将出台,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可以根据出台后电价开展经济性评价和风险评估之后再行启动。

八、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自行确定和公布试点项目。对前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且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管有力、未出现明显问题的地方,鼓励其自行确定和公布后续新增试点项目,相关材料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五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第五批)


省份项目名称
1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河北省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河北省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
4河北省藁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河北省河北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东区山海关港区增量配电
业务试点
6河北省河北宣化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山西省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8山西省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山西省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0山西省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1山西省平鲁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2山西省太原太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
务试点
14吉林省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5吉林省长春一汽富晟双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6黑龙江省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增量配电
业务试点
17黑龙江省泰来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8黑龙江省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9黑龙江省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0黑龙江省哈尔滨钢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1黑龙江省克山县马铃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2黑龙江省哈尔滨玉米深加工产业基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3江苏省宿迁恒力时尚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4浙江省绍兴精工马海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5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6浙江省衢州元立自供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7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8福建省三明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9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
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0山东省威海市综保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1山东省潍坊市杨家埠旅游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增量配
电业务试点
32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3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4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5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南部区域增量配电业
务试点
36山东省淄博高新区高铁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7河南省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8河南省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9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南部
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0河南省商丘梁园区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1河南省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河南油田)增量配电业务
试点
42河南省义马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3河南省商丘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4河南省长垣城西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5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6广西自治区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东片区增量配电业
务试点
47广西自治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8重庆市重庆能投永荣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9四川省成都九尺冷链物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0贵州省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含茶园工业园)增量配电
业务试点
51贵州省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2贵州省贵州六枝特区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3贵州省贵州娄山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54贵州省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5贵州省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6贵州省贵州富康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7贵州省贵州省遵义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
试点
58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9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0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5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试点
76新疆自治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7新疆自治区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8新疆自治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9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新型建材工业园增量
配电业务试点

导读: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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