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展能源〔2017〕1942号)、《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的有关要求,为优化我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布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避免出现局部大规模弃风弃光现象,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从2020年起,我省将建立风电和光伏发电年度消纳预警机制,每年发布消纳预警结果,并按照预警结果对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实施分类管理。现将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予以公布,并就落实好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机制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
省能源局会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根据对全省已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运行情况的监测,以及2020年消纳条件的预测分析。2020年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如下:随州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孝感市大悟县、黄冈市红安县和麻城市为红色区域,其他地区为绿色和橙色区域。
二、从严控制红色区域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除已核准的风电项目和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利用现有升压站和送出工程、可提高现有输电通道利用效率的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万千瓦的续建项目外,2020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建设项目。
三、有序推进绿色和橙色区域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各有关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在落实项目场址、接入和消纳等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平价项目建设,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节奏和并网时序,避免出现限电问题。
四、加强对网源荷储的研究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要会同本市州电力公司、投资企业等开展网源荷储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技术装备研发和储能、风光储示范项目建设,对风光储项目优先配置资源和年度建设规模,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质量。请各市州加强对消纳预警有关要求的落实,及时向我局报送预警机制落实情况。
湖北省能源局
2020年5月25日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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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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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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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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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