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051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易 俗 010-66597314

  附件: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名称

1.统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造成(或可能造成)光伏电站全场停运或逆变器停运2天及以上事故事件、主要设备(包括组件、箱变、主变、开关站等)损坏(组件损坏1MW及以上)的重要缺陷,不包括场内集电线路和用户自建送出线路故障和缺陷;
2.机组类型分为单晶硅、多晶硅及其他;
3.故障(缺陷)部件分类:组件包括背板、边框、电池片;逆变器包括IGBT和其他等,其他设备按照故障(缺陷)部位填写;
4.故障(缺陷)原因类别包括设计原因、设备质量、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质量、设备老化、家族缺陷/批次性缺陷和其他。

本文来自国家能源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zfxxgk.nea.gov.cn/auto93/201905/t20190523_3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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