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征询意向公告
经财政部批准,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该子项目的目标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发展背景下,以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为契机,基于会计准则委员会2016年9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尚存争议的核心问题,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机理出发,分析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为制定中国碳会计准则提供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从而为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激发企业节能减排潜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此,会计准则委员会希望聘请咨询机构,就“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开展研究。此任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及全国碳交易市场实践问题分析研究。结合我国从2013年正式建立的碳交易试点市场运行情况和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后建设情况,对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和现行会计处理实务加以分析,包括召开研讨会、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
2.对有关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其会计处理进行比较研究。对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及会计处理方法和实施效果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异同及其原因,提出可供我国在制定相关会计处理时借鉴的经验,包括召开研讨会、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
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起草制定相关研究。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机理出发,分析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实际运行问题着手,进一步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基于系统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召开研讨会、文献研究、提出方法并征求意见及模拟测试、形成草案进行试点推广等。
附件中的工作任务大纲说明了本任务的详细工作要求。
对此工作任务有兴趣的机构须提供以下信息,说明其有资格完成本任务。
1.机构介绍;
2.完成过的类似任务经验;
3.承担本任务的业务骨干的专业领域、资历、经验和成就及具有适当技能的人员等。
机构可以通过组成联合体或选择分包商加强能力。
有兴趣的机构,请于2019年3月1日之前向我们表达意向,并提交或送达意向公告中要求的机构信息,见下附联络信息。
在收到三家以上机构的信息文件后,我们将按世界银行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采购方法,评选出一家机构,并就合同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
联系人:衣晓青 电话:010-68517621
电子邮件:yixiaoqing@casc.org.cn
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100045)
附件: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任务大纲(TOR)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
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项目
子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
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
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
工作任务大纲(TOR)
经财政部批准,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术援助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该子项目的目标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发展背景下,以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为契机,基于会计准则委员会2016年9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尚存争议的核心问题,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机理出发,分析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为制定中国碳会计准则提供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从而为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激发企业节能减排潜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此,会计准则委员会希望聘请咨询顾问,就该子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开展研究。
一、背景
(一)关于子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
党的十九大要求,统筹推进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美国、欧盟、日本等许多国家或地区纷纷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由此,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权。我国自2011年开始陆续设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湖北、重庆、四川、福建等9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在2017年12月19日宣布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预计将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国内外对其会计处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现有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很多问题,我国试点省市碳市场及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中,尚未出台相关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办法,导致实务中会计处理存在多样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无法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节能减排的成本收益,增加了交易成本,影响了碳市场的效率。因此,开展本项目研究,是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环境会计准则体系、出台行之有效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需要,是发挥会计信息基础性工具作用、促进碳市场有序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实现经济转型、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关于本任务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有利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有利于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日本、韩国等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曾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会计处理做过研究,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未能被广泛认可;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2016年9月研究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反馈意见来看,实务界和学术界对此尚存很多争议,亟需进一步研究,尤其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建设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紧迫性。
会计准则委员会希望通过本任务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最终制定行之有效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提供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进而为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本任务的目标是,以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为契机,基于会计准则委员会2016年9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尚存争议的核心问题,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机理和目前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实际出发,以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为依据,分析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对交易过程中的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问题提出有效的会计处理方法,形成可用于制定我国碳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包括三个阶段分报告研究内容,并汇总成为一个总报告《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
(二)范围
根据研究目标,本任务的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分报告一: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实践问题分析研究
结合我国从2013年正式建立碳交易试点市场运行情况和2017年全国碳交易启动后建设情况,对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加以分析,对2016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核心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实践问题分析研究报告》,预计工作量为5个工作月。
具体来看,咨询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讨会召开和调研活动两项工作任务,提交相应的研讨会报告和调研报告,并形成分报告一。
(1)召开专题研讨会
开展研究前,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将要开展的研究内容和思路听取专家意见,邀请的专家可从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高校相关课题专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等中选取约10人,会期一天。
(2)设计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需要包括了解目前试点省市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机制和运行情况、试点省市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情况、《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适用情况及有关难题、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需求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会计制度对企业节能减排潜力的激发作用等内容。
(3)设计调研方案
综合考虑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情况及会计处理办法,设计调研方案,实地调研9个省市试点市场和代表性行业企业。
(4)形成调研报告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包括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适用情况的评估报告。
(5)完成分报告一
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市场现状和会计处理现状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分报告一。
2.分报告二:有关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会计处理比较研究
对碳交易市场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机制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和实施效果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异同及其原因,重点关注欧盟、美国、亚大地区市场经验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研究动态,形成《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会计处理比较研究报告》,预计工作量为3个工作月。
具体来看,咨询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讨会召开和文献梳理以及调研活动三项工作任务,提交相应的研讨会报告和文献整理报告以及调研报告,并形成分报告二。
(1)召开专题研讨会
开展研究前,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将要开展的研究内容和思路听取专家意见,邀请的专家可从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高校相关课题专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等中选取约10人,会期一天。
(2)文献整理研究
利用研究资料或国际资源,通过相关文献整理国际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碳市场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和实施效果、整理国际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研究动态,尤其关注代表性国家或地区市场。
(3)设计调查问卷
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列出主要问题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国际资源,征求国际相关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或碳交易机构及参与碳排放权机制企业等的反馈意见。
(4)设计调研方案
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调研,设计调研方案,实地考察代表性国际或地区的碳交易市场及参与企业的会计处理,通过安排座谈、访谈等与当地交易机构和准则制定机构交流。
(5)形成调研报告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工作,形成调研报告。
(6)完成分报告二
在文献梳理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国际研究动态和国际代表性国家或地区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所考虑的因素,提出可供我国在制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中考虑的经验和相关政策建议,形成分报告二。
3.分报告三: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起草制定相关研究
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从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机理出发,分析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实际运行问题着手,以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为依据,进一步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基于系统研究结果提出相应准则制定的政策建议,形成《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起草制定相关研究报告》。预计工作量为4个工作月。
具体来看,咨询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讨会召开和文献梳理以及准则建议三项工作任务,提交相应的研讨会报告和文献梳理报告、准则建议方案报告,并形成分报告三。
(1)召开专题研讨会
开展研究前,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将要开展的研究内容和思路听取专家意见,邀请的专家可从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高校相关课题专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等中选取约10人,会期一天。
(2)国内研究文献整理
通过文献整理国内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其会计处理的研究动态,归纳总结研究情况,吸收国内研究经验。
(3)提出会计处理方法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以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为依据,进一步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4)征求意见及模拟测试
针对提出的会计处理方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重点参与企业等进行模拟测试,分析反馈意见后对提出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进一步改进。
(5)形成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草案,完成分报告三
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草案,完成分报告三。
(6)成果的试点推广
将提出的政策建议进行试点推广,包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联系点,以及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在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推广测试,评估实施效果,研究所提出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市场、企业及其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对研究成果加以改进。
4.汇总完成总报告
将三部分研究报告进行整理汇总,完成总报告:《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
在最终成果交付后,协助完成成果出版相关工作。
(三)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文献研究、案例研究、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相关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年报数据、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数据、碳排放管理机构监测数据等。
三、专业资历
拟参与竞争的咨询机构(专家)应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特别是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运行及其会计处理已经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对国际上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运行及其会计处理有较为深入的认识,熟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备政策分析、比较研究的专业胜任能力,有承担过国家级课题或政府部门课题项目的经验,具有丰富的课题管理经验。
咨询机构应结合本任务提出的工作范围,组织专业互补的研究团队,团队涵盖学术界和实务界相关专家,包括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校学者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技术专家。研究团队至少包括相关领域高级职称资深专家3人,团队负责人需具备相关领域10年以上研究经验,团队成员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研究富有经验,熟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外语(英语)水平,熟悉数量分析等,团队应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研究。
咨询机构(专家)应在碳排放权交易领域有较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储备,能够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获取相关的行业数据、交易数据及相关资料。
四、交付成果及时间计划
(一)交付成果:
本任务提供以下成果:
1.成果1分报告一相关成果包括:
①研讨会报告
②调查问卷、调研方案
③调研报告
④分报告一
2.成果2分报告二相关成果包括:
①研讨会报告
②文献整理研究报告
③调查问卷、调研方案
④调研报告
⑤分报告二
3.成果3分报告三相关成果包括:
①研讨会报告
②文献整理研究报告
③准则建议方案及征求意见和模拟测试报告
④分报告三
4.三部分研究报告汇总整理形成报告初稿,征求评审意见;
5.报告终稿,征求评审意见;
6.最终报告。
所有成果均应提供中文文本,各提供两份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如有需要,还应提供英文文本。
(二)时间计划:
1.本任务开始时间预计不迟于合同签署后一周;
2.成果1分报告一相关成果,交付不迟于2019年8月15日;
3.成果2分报告二相关成果,交付不迟于2019年11月15日;
4.成果3分报告三相关成果,交付不迟于2020年3月15日;
5.三部分研究报告汇总整理形成总报告《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初稿交付不迟于2020年4月1日;
6.最终报告交付不迟于2020年5月1日。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的咨询顾问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咨询顾问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之后支付10%;
2.交付成果1、2、3之后支付50%;
3.交付最终成果之后支付其余40%。
六、监督管理
咨询顾问向会计准则委员会“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子项目成果确认人高一斌主任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组的监督。会计准则委员会将为开展本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咨询机构(专家)应接受和配合项目执行和设计单位的质量监控,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提交研究中的过程资料和成果,咨询机构和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世行有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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