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太阳能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而太阳能光伏系统,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供人们使用。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政策支持力度大,是目前太阳能光伏发展的主流方向,非常适用在龙岗区大力发展。
国家、省、市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3月5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推动我省光伏产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7月8日发布《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新能〔2014〕37号),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国家电价补贴进行了相关规定。
随着上述文件的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流程逐步明确,但仍不够详细,以致在实际项目建设和监管中碰到较多问题。当前,龙岗区光伏发电项目数量逐步增加,却没有相应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急需建立健全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制度。
为解决上述问题,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标准和审批流程,提高项目申办效率,切实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同时推动龙岗区能源结构优化,为打造生态高地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二十五条,六个章节。分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三章并网服务、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五章责任追究及第六章附则。
(一)第一章明确项目建设范围及项目主体
1.第二条规定了建设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利用既有合法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2.本办法所称项目主体,是指投资、建设及运维光伏发电项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括个人。
(二)第二章规定项目申报流程、建设标准
1. 第四条阐述了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办理:项目主体为企业的,在开工前需在网上按照《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区发改部门申请社会投资项目备案。
2.第五条规定了项目备案信息变更的办理要求:对需要变更投资主体、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的,应向原办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
3.第六条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办理要求: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前期报建手续。
4.第七条规定了项目的设计、施工标准:项目的设计、施工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2010)的相关标准要求。首先要对项目所在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建筑电气安全进行检测复核,项目的设计建设要满足光伏组件所在建筑部位的防火、防雷、防静电、排水等功能。项目应具有承受系统自重、风荷载、检修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5.第八条规定了项目施工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和《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零星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开工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龙岗区现有建筑物的产权情况较复杂,本办法要求项目在申请办理开工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供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设计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设计资质;项目施工单位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项目所使用的产品需为经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检测认证的产品。
6.根据《民用建筑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中的规定,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为将光伏发电项目与违法建筑进行区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项目立面四周不得围合;项目高度不超过1.2米(屋面至光伏组件最高点的垂直距离);项目在使用中不得改变光伏发电的用途。
(三)第三章规定并网服务办理流程
1.第十条明确项目并网服务办理部门为龙岗区供电部门。
2.第十一至十三条规定项目并网接入具体流程。
3.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并网验收程序。
4.第十六条规定并网项目验收后申报国家电价补贴相关流程。
(四)第四章规定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第十七条规定项目主体承担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施工安全,制定运行和维护技术手册,定期检查及维护,保障项目安全运行。
2.项目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根据《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项目施工阶段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区消防监管部门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期间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区供电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并网发电期间对项目并网发电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 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措施
街道办事处根据《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项目主体及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区相关部门查处。
区消防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对项目主体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对项目未办理开工登记备案、项目立面四周围合、项目高度超过1.2米(屋面至光伏组件最高点的垂直距离)、项目在使用中改变光伏发电用途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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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风电、光伏、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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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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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从2020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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