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统计已开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能源处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我们对“十二五”以来未建成风电和光伏项目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企业反映:一是有些项目已开工建设但未能列入到公示的光伏发电项目中;二是有些项目信息统计不够准确。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决定再次组织对全省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进行清理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统计分两类,第一类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墙面,以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另一类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此次不统计光伏扶贫项目和个人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二、此次主要统计已开工项目和已建成投产项目,未开工项目不统计。
三、请督促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业主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向项目地能源主管部门反馈项目动态进度基本信息(或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以便能源主管部门能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并更新项目建设信息。
四、请组织对统计表(附表一和附表二,附表一和附表二以电子版的形式另行发各市州)中现有项目信息有误的或不全的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统计表中未统计的已开工和已建成投产项目进行补充完善,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能源局。
联系人:肖光武,电话(传真)027-87894027,
电子邮箱:188618055@qq.com
附件:1.湖北省光伏电站建设信息统计表
2.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统计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18年12月28日
序 | 省份+发文单位 | # | 公示 | # | 公告 |
17 | 安徽省能源局-风电 | 20181228 | |||
16 |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 20181112 | 20181226 | ||
8 | 上海市发改委-光伏 | 20181225 | |||
15 | 江西省能源局 | 20181224 | |||
14 | 吉林省能源局 | 20190107 20181221 |
|||
13 | 山西省能源局 | 20181219 | |||
12 | 陕西省能源局 | 20181212 | |||
11 | 湖北省发改委 | 20181212 | |||
10 | 甘肃省发改委 | 20181204 | |||
9 | 黑龙江省发改委 | 20181203 | |||
8 | 上海市发改委-风电 | 20181130 | |||
7 | 辽宁省发改委 | 20181123 | |||
6 | 福建省发改委 | 20181119 | |||
5 | 广西发改委 | 20181115 | |||
4 | 北京市发改委 | 20181102 | |||
3 | 天津市发改委 | 20181102 | |||
2 | 云南省能源局 | 20181101 | |||
1 | 海南省发改委 | 20181031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包括宜昌市(除远安县、当阳市外)、十堰市(除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外)、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荆门市(东宝区)、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随州市、恩施州(除建始县、巴东县以外)。
- Ⅱ类区域为消纳局部受限区域。包括襄阳市、宜昌市(远安县、当阳市)、黄石市(阳新县)、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荆州市(荆州区、监利市)、荆门市(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孝南区)、黄冈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咸宁市(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恩施州(建始县、巴东县)、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
- Ⅰ类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湖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及拟分配规模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0〕40号)20200629
- 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及拟分配规模;
- 平价风电:9个,申报规模60.85MW,拟分配规模50.05MW;
- 平价光伏:58个,申报规模453.346MW,拟分配规模350.35MW。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织开展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并会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接入和消纳条件等进行了审查,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
平价风电项目11个111.45万千瓦、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76个764.246万千瓦。 - 鉴于申报的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超过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按照《通知》关于积极支持、优先推进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经研究,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风电50万千瓦、光伏发电350万千瓦)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全部用于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风储项目配备的储能容量不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须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以满足储能要求。
对接入同一变电站的风储与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配置风储项目。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20200525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0〕9号)20200415
- 确定202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400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50千瓦,其余为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 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含分散式):2020年不再安排,全部平价;
- 光伏项目:平价和竞价同步推进;
- 各市4月28日前报审核材料;
- 省电力公司5月15日前反馈各项目的接入和消纳审查情况;
- 6月15日报送国家能源局。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9〕27号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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