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来《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联标准〔2018〕321号),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请你们结合职能认真研究,主要就拟筹建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名称、负责领域、秘书处承担单位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并于2019年1月21日前反馈至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电话:010-68505825
电子邮箱:nb_standard@126.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
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拟筹建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拟负责制修订行业标准领域:
拟负责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的名词术语、符号标识、分类分级等基础标准和电力建设、发电、电网、售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电力供应商、电能服务机构等类型的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三方面的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能源局联系部门: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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