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0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经信委联合山东物价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将通过经济激励政策,采用负荷管控措施,调节电网峰谷负荷,削峰填谷缓解供需矛盾。交易需申报响应量和补偿价格,其中补偿价格为每响应 1 千瓦负荷需要的补偿费用,最高暂定不超过30元。储能设施和非工业用户中央空调应具备单独控制条件。

7月13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织召开了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宣贯电视会议,会上对此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制定了工作目标:暂按150万千瓦(含50%响应储备)需求响应量组织实施,7月底前完成试点用户确认工作。

详细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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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sdetn.gov.cn/articles/ch01055/201807/0abd3223-b35b-40aa-9349-408d9c57f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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