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补充确定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28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附后)。
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8年6月25日
导读: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 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 20200821
- 20190105发改经体〔2019〕1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 20181219发改办运行〔2018〕1673号-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 20181009发改经体〔2018〕1460号-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80625发改经体〔2018〕956号-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
- 20180418发改经体〔2018〕604号-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 20180313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71121发改经体〔2017〕2010号-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 20161127发改经体〔2016〕2480号-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主题-电力体制改革
关键标签:电力体制改革:中发〔2015〕9号
关键文件: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市场交易平台||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改革||分布式电源发展机制||规划监管安全
本文来自中国发展改革委,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07/t20180705_89195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