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官微:对531开工未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正在研究,会尽快给予明确!

(转自国家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回应行业关切的《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问题,6月11日下午,记者专访了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坚定不移,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毫不动摇。其在充分肯定光伏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指出,“光伏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突出表现在:

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底,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总计达到1127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455亿元(占比约40%),且呈逐年扩大趋势,目前已超过1200亿元,直接影响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消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张,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2015年全国弃光率12%,2016年弃光率11%,2017年通过多方努力,弃光率下降至6%,但个别地方仍然十分严重,甘肃、新疆弃光率分别达到20%和22%。

产能过大存在隐患等。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高速增长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光伏制造产能过剩问题、产品和电站建设质量问题也有显现。

“这是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引导市场和行业根据新形势调整发展思路,将光伏发展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上来,着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从而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自2017年底以来组织有关方面就优化光伏产业规模管理、电价机制以及市场化体制机制等发展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着手政策制定、文件起草工作。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通知》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了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明确“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后几年发展规模,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为先进技术、先进企业留下发展空间。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对行业内一些疑义也一一做了解答,

一是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控制在1000万千瓦左右,地方政府依法给予补贴的项目不受限;

二是关于户用分布式光伏政策问题。对5月31日(含)前已开工未并网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国家能源局正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研究,尽快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明确;

三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不受《通知》限制;

四是落实消纳条件,且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受限

五是下半年适时启动第四批“领跑者”计划。

记者了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抓紧研究光伏发电市场化时间表路线图。统筹考虑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电网消纳能力、财政补贴实力,完善“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后几年发展规模,合理把握发展节奏。

二是大力推进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办法已经印发,目前各地正在上报试点方案,能源局将会抓紧批复。今后要不断完善商业模式和运行模式,使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成为新形势下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突破、新市场。

三是推动减轻企业负担,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国外国家相比,我国光伏发电成本的差异主要在非技术成本上。今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对减轻光伏企业非技术成本将起重要作用。

四是抓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目前,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出台。

五是多措并举扩大消纳,进一步减少弃光限电。国家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措施,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的消纳问题,确保实现双降。

(转自能源发展与政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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