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煤改电居民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每个县(市、区)选1-2个整村推进光伏+煤改电供暖试点。日前,我市制定《石家庄市光伏+电代煤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随着我市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深入推进,为充分利用煤改电后电力容量和线路设备资源,我市决定进行光伏+煤改电供暖试点,提高煤改电居民收入,防止燃煤复烧。
试点工作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合理布局、整村推进、居民自愿”的原则,在推进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同时,利用煤改电居民的屋顶,建设10kw/户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方案》中提出,建设中将因地制宜,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居民出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居民承担,发电上网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项目实施企业提供5年无偿质保维修服务,5年后按企业与居民协议约定执行。
银行贷款模式:探索建立国有控股的投融资平台,多种形式推进光伏+煤改电试点示范,也可由项目实施企业协助居民,向银行申请贷款,居民用发电上网收益偿还贷款,贷款偿清后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项目实施企业提供5年无偿质保维修服务,5年后按企业与居民协议约定执行。
企业出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项目实施企业承担,前二十年,企业分配给居民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00元/kw发电上网收益,其余发电上网收益归企业所有;二十年后,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
在这一模式中,居民应做好光伏发电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居民根据经济收入情况,可在运营过程中自愿出资收购企业的投资,收购价格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金额减去分配给居民发电上网总收益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