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20151019

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发展改革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调增我省光伏建设规模70万千瓦。结合我省2014年以来下达并网补贴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和本次国家调增建设规模,现补充下达调整计划。

  一、调减并网补贴计划项目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列入补贴计划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经省市县发改部门组织现场摸查、核实和调度沟通,对以下情况的项目调减已安排的补贴计划:

  (一)2014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但至今未开工或没有提供承诺函,年底前不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二)2014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企业虽承诺年内投产,但经实地督导核查认为年内不可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三)2015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但年内不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符合以上情况的项目共有7个、调减补贴计划11.8万千瓦(附件1)。对全部调减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将视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安排补贴计划;对仍保留了部分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如年内仍没有明显进展,将全额取消该项目补贴计划。

  二、调增并网补贴计划项目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企业月度进展报表、省市发改部门现场查验和调度核实等方式,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调增补贴计划:

  (一)列入2014年和2015年并网补贴计划,已按照备案规模全部建成并网的项目;

  (二)列入2014年和2015年并网补贴计划,已按照安排的部分补贴规模建成并网,或已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年内能够按备案规模全部并网投产的项目;

  (三)列入2014年和2015年省建设计划、没有安排并网补贴指标,但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年内确保能够实现投产并网,急需取得电网公司接入手续的项目。

  (四)为加快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在张家口市安排1规模化光伏竞价试点项目(补贴指标5万千瓦)。

  目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共22个,本次调增安排并网补贴计划47.3万千瓦(附件2)。

  剩余的并网补贴计划指标,另行安排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建成时序依次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发改部门要加大项目督导协调力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对项目实行奖惩与通报制度,对于调增计划中未完成年内并网的项目,拒绝理由,扣减相应补贴指标。

  2.请电网公司按照此次计划调整意见,开通绿色通道尽快为项目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加快办理并网验收等手续,积极支持加快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确保列入国家建设规模内的项目年内并网投产。

  3.请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按省要求抓紧组织企业上报光伏竞价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1.河北省2015年调减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

  2.河北省2015年调增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2

  河北省2015年调增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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