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区域各相关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度试点工作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2012-2014年《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细则”)运行中的问题,结合近年来西北电网大规模风电和光伏接入引起的辅助服务需求增加、调峰困难等情况,在广泛征求各方面修订意见基础上,组织对“两个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对修订稿予以印发,并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模拟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拟运行期间“两个细则”实行双轨制运行。原“两个细则”照常执行,同时按照修订后“两个细则”统计、分析考核补偿情况。
二、西北电力调控中心及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电力调控中心认真开展修订后“两个细则”模拟运行工作。各电力调控中心应于次月1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形式向西北能源监管局报告上月区域及各省(区)模拟运行结果、明细和运行情况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区域及各省(区)各考核补偿项目分值分布情况、占考核补偿总量及当月上网电费比例、与现行“两个细则”执行结果对比等情况,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模拟运行情况,对“两个细则”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印发执行。
模拟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西北能源监管局反馈。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倪明英 029-81008036
附件:1.《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2.《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2014年8月28日
西北能源监管局
附件1:西北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附件2: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本文来自西北能源监管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xbj.nea.gov.cn/website/Aastatic/news-357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