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就我省上报的《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复函省政府,标志着《行动方案》获得国家批复。
国家能源局复函对我省建设储能先行示范区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储能发展,
二是强化创新在示范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机制完善,
四是坚持开放共享开展先行示范。
下一步,按照国家能源局批复意见,一是将《行动方案》中涉及的相关重大任务、改革和政策措施,吸纳到正在编制的“十四五”储能和能源等相关规划中;二是研究提出今年储能工作重点,着力研究论证项目可行性,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将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沟通汇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储能相关重大任务,以期达到先行先试的目的。
青海省2021年风光储项目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投资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10928
- 青海省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落户德令哈(青海日报)20210926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7个标段)投资主体招标(青招字2021-09105)202109105
- 海西州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西发改能源〔2021〕358号)20210628
-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2021〕72号)20210611
- 青海省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21〕26号)20210118
青海省2020年光伏项目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0607
- 共计2GW光伏竞价项目,涉及20个标段,单个标段规模100MW。
- 其中海南州16个标段,海西州4个标段。
- 根据公示统计,华能在12个标段为第一候选人。
- 竞价项目需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完成并网的取消补贴资格;
-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中标人的中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竞争配置方案的通知(青能新能〔2020〕45号)20200411
- 全省拟新建平价项目120万千瓦:其中海西州80万千瓦,海南州40万千瓦。上报项目规模适当放宽至全省2020年拟安排规模的1.5倍,原则上海西州不超过120万千瓦,海南州不超过60万千瓦;
- 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建设,每个项目最高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2020年首期新建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实施。
- 2020年首期项目需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逾期取消建设权;
- 项目建成后执行0.2277元/千瓦时无补贴电价(20年固定电价);
- 原则上一个投资主体在各州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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