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20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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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电项目包括集中式风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含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
第三条 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应坚持“统筹协调、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包括规划管理、年度计划、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管理、运行调度、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
第六条 为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调峰需要,已投产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在投产一年内配套储能;新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原则配套储能;储能建设规模不应低于电网测算建议配置的规模;对自建储能困难的企业可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风电、光伏发电等相关新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我省能源发展相关要求,规划对全省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其主要内容应与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规划应当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根据区域资源、土地、电网消纳、经济可行性,统筹考虑区域项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
第十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状况,开展中期评估并适时组织开展规划滚动修编工作。
第十一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库,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进行更新管理。
第十二条 未列入规划项目库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核准(备案)。
第三章 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计划申报工作,每年年初下达关于上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
第十四条 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结合区域电力送出消纳能力、资源条件、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等方面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并向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县级年度计划。
第十五条 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辖区内各县申报项目,编制项目优选方案,根据本地区资源、电网消纳等条件,经项目优选后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市级年度计划。
第十六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各市(州)上报的年度计划和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后,结合我省发展需要,按照统筹平衡、有序建设原则,综合平衡后优选出年度建设项目,并下达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单位与地方签订的项目开发协议,取得地方政府明确的支持意见,取得县级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出具正式不涉及管控因素的意见,项目选址红线图,项目单位有关资信材料,电网公司接入及消纳意见,项目经济性测算材料等,采取风光互补、水光互补等项目需附支撑材料。
第十八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优先鼓励“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项目融合开发建设;鼓励区域内多项目打捆联合送出,提升消纳能力;鼓励光伏开展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充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鼓励项目与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等配套上下游产业链相结合。
第四章 核准备案
第十九条 列入省级年度计划的项目,投资主体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及消纳、经济可行性等条件后申请核准(备案)。原则上风电项目须在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光伏发电项目须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 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项目核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风力发电项目的核准》办事指南等相关要求,登录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在省内任意区域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办事指南等相关要求,登录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在省内任意区域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各县(区、市、特区)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办事指南等相关要求,到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办理或由县级电网部门进行登记统一申报办理。
第二十二条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须纳入省级年度计划,备案前需落实屋面、电网接入条件并配备一定比例储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由当地电网企业登记项目信息并落实接网条件后集中向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备案时须具体到每户。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每月将备案和建设信息汇总后报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度分类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项目核准(备案)后,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贵州省“能源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按要求报送项目前期工作信息。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时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投资主体结合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进行综合开发。农光互补项目开发方案要考虑农业方案的设计、施工。
第二十五条 投资主体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环评、水土保持、用地、节能评估、电网接入等开工前手续。需占用林地的项目,还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须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植被恢复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 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取得核准(备案)后,电网企业应根据已审定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及时开展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工作,原则上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并与电源项目投产时间衔接一致。如电源与电网投产时间不一致时,电源企业可向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自建送出工程请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电源企业可投资送出工程。电网企业应全程做好技术指导与协议及时签订等并网服务工作。
第六章 运行调度
第二十八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完成后,投资主体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及标准完成新能源并网检测工作和相关设备运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建立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其提供的发电功率预测情况,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量收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
第三十条 投资主体于每月5日前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贵州省“能源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填报项目月度运行信息。
第三十一条 投资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和设备故障应及时向国家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调度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牵头落实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责任,并建立消纳预警机制。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网调度需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须配置适当比例储能,配置比例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凝冻严重地区的风电项目冬季须采取抗凝冻措施,配置抗冰、融冰设备,确保冬季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五条 鼓励投资主体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高新科学技术,建立集控中心,降低运维成本。
第七章 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风电、光伏发电工程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开展用地、环保、水保、消防、安全、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在各专项验收及全部设备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由投资主体组织竣工验收,在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将竣工验收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和相关材料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工作。。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不得向投资主体收取或摊派费用。
第三十八条 投资主体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建设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第三十九条 已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在项目投产之前,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在整个申报、建设期间不得以非法盈利为目的进行倒卖转让。
第四十条 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应加强信息统计体系建设,建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并网运行、安全事故等信息收集、统计和管理机制。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视产业发展和工作情况可适时调整,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贵州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申报程序:县级能源主管部门遴选→市级能源主管审核→省能源局复核→符合条件纳入2021年计划;
- 申报重点要求:集中式、不限规模、消纳受限需配备10%储能;
- 申报重点材料:项目开发协议、地方政府支持意见、红线图、项目单位资信、电网公司接入及消纳意见;
- 上报时间:2021年1月15日日前书面及电子版。
贵州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 贵州省参加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竞价的项目:
63个、装机规模568万千瓦;
同时,安排9个项目、装机47万千瓦的备选项目;
不增加竞价计划规模,作为同地区计划项目在竞价申报时达不到申报条件的替代竞价项目。 - 每个项目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审查意见、
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并附红线图、
取得上级公司的投资意见、
取得电网企业的项目送出消纳意见、
取得林业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出具的不占用生态红线意见、
与县级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等。
3月20日前上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的通知20200313
- 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运行〔2020〕117号)20201127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贵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申报发电项目复核通过项目名单(首批补贴清单第二阶段)20200609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 贵州电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申报发电项目复核通过项目名单(首批补贴清单第一阶段)20200423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的通知20200313
- 南方电网最大单体光伏电站并网发电20200106
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相关文件汇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819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 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20200731
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现予公布。
光伏竞价申报情况:
- 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辽宁、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申报;
- 4168个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
- 总装机容量为3350.9114万千瓦。
- 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9个省份未申报项目。
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
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
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
- 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
-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
有24个省市正式发布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
有12省市发布了光伏、风电平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有16省市发布了光伏竞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公示 或招标公示。
有4个省市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国家电网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
各省光伏竞价项目公示
-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0060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 辽宁公布了参与2020年光伏竞价的项目名单,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共39个项目,总规模为6.5432万kW。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各省平价风电/光伏项目
-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 大同市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上报项目公布20200610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青海省能源局】推动青海光伏平价上网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0512
- 天津市发改委关于报送我市2020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材料的报告20200511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相关重要文件
-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20210427
-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5
-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25
-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2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20200518
-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18
-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20200506
-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0510
- 20190115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就《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更新中~~~
中国2021年新能源项目汇总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河北省 | 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 暂无 |
山东省 | 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 储项目公示20210607 |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
江西省 | 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 暂无 |
黑龙江省 | 能源基地20210315 | 暂无 | 暂无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 广西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7号)20210507
广西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度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3号)20210319 -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新能源〔2021〕319号)20210430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20210326
-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文件及信息汇总
-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 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310
-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历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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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20210511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20200305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20190528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84号)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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