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建设规模,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时限,建设用地、接网和消纳条件等四个方面对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不含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做出了要求。
其中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4月25日前。
目前除了黑龙江省,发布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通知的省份还包括:广东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五省的上报时间均已截止。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20190520 |
陕西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19年度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190429 |
河南发改委关于报送河南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豫发改能源〔2019〕267号)20190428 |
- 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20231225
- 黑龙江发改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421
-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 20190117黑龙江省光伏装机规模首破200万千瓦
- 20181203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黑龙江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梳理情况的公示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20181117
- 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 )20180927
黑龙江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黑龙江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黑龙江发改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421
- 支持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平价项目的申报,2019年已安排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贫困县本年度不再安排;
- 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
- 支持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
- 支持“新能源+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模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
- 对四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的开发风电、光伏项目给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价项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 2019年平价项目在当年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在今年的申报项目中给予适当奖励,未并网的不允许申报今年的项目;
- 风电项目最低申报规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规模不得超过200MW。同一投资主体只能申报1个风电场或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支持存量项目转平价;
- 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