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国能综函新能〔2018〕377号-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的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规划方案的请示复函,指出支持建设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并对示范区的建设、市场化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给出了建议。

复函指出,示范区建设要以新能源综合利用为核心,合理推动光伏、地热、氢能、电动汽车、需求侧响应等技术应用。鼓励风电、光伏发电在用户侧平价上网。

复函原文如下:

20180927国能综函新能〔2018〕377号-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 20180927国能综函新能〔2018〕377号-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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