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
将国家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腾出的电价空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76分,调整后的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和输配电价表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省电力公司与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相应降低0.04分,降低后的存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3772元,增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419元。以上价格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相关要求
省内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电价调整相关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
2.2017-2019年陕西电网输配电价表(不含榆林)
陕西省物价局
2018年6月7日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446号)20210923 |
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陕武直流一期项目共39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 |
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与风电、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
关于渭南市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结果的公示20210923 |
*根据专家评分,确定了排名靠前的13个项目共计150万千瓦纳入渭南市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4个共40万千瓦,光伏8个共100万千瓦,风光互补1个共10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至2021年9月27日。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388号)20210914 |
综合考虑确定了55个项目共计607万千瓦纳入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519万千瓦); |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至2021年9月13日。 |
专题-工商业电价降低: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2020年新冠疫情,一般工商业电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 )202006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 )202002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20200207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促使各地通过多种手段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18年基本完成了降低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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